为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等有关要求,规范实施生猪及生猪产品检疫工作,我部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进行了修订。非洲猪瘟应急响应期间,农业农村部对检疫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各地要高度重视生猪及生猪产品检疫工作,探索并逐步建立检测出证制度,不断提升检疫工作水平。要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队伍稳定,人员充足,专人专岗,切实有效履行检疫职责。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1、工作前应严格检查工具是否完整、可靠,工作单位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备、牢固。
2、使用的各种錾头不能淬火并不可用锤直接打击工件,应用木或软金属垫着打击。
3、使用大锤、手锤时应检查锤头是否牢固,打锤时不准戴手套,前后不能站人。
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工作时应接上漏电开关,并且注意保护导电软线,避免发生触电事故,使用电钻时严禁戴手套工作。
5、不准将手伸入内两件工件连接的通孔,以防工件移位挤伤手指。
6、设备试机前,必须详细检查各转动部件、电器部件符合安装要求,并对在场人员发出警示,然后按书面说明书要求进行试机。
7、电器设备故障修理必须找维修电工,不准擅自将插座、插头拆卸不用,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内使用。
8、登高作业要先检查梯子是否结实,拴好安全带,工具材料不准直接放在人字梯等可移动的设施上,以免堕物伤人。
9、工作场地要清洁、整齐,拆卸零件要存放好,搞好文明生产。
注1:车工、刨工、铣工、磨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参阅并执行相应的规定。
注2:机动车司机的安全操作遵守公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定。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第三条检疫程序申报受理——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临床检查——实验室检测
-
山西省生猪屠宰和检疫管理办法
415人看过
-
生猪屠宰场准入机制
487人看过
-
非法屠宰生猪案件标准立案
181人看过
-
非法屠宰农村生猪的惩罚标准
89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生猪屠宰量刑标准
283人看过
-
生猪屠宰场审批手续
223人看过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
生猪屠宰场的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包括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包括: (一)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二)生猪定点屠宰厂等级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厂等级证书、生猪定点屠宰厂等级标识; (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四)无害化处理印章; (五)商务部规定设置的其他证、章、标志牌。
-
非法屠宰生猪刑事立案标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5-17非法屠宰生猪刑事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如下:1、非法屠宰生猪属于非法经营,凡未获得生猪屠宰许可证屠宰生猪的,将由商务主管部门没收其屠宰工具、生猪、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为非法屠宰生猪提供屠宰场所、屠宰工具、运输工具或仓储设施的单位或个人,也将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
私自屠宰生猪犯法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121、凡未获得生猪屠宰许可证屠宰生猪的,将由商务主管部门没收其屠宰工具、生猪、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为非法屠宰生猪提供屠宰场所、屠宰工具、运输工具或仓储设施的单位或个人,也将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另外,加工注水猪肉、销售“无牌”猪肉的单位和个人也将受到高额处罚。
-
生猪屠宰场审批手续宁夏在线咨询 2024-05-16生猪屠宰场审批手续:1、申请,申请人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技术资料、说明文件;2、审查;3、批准;4、审核通过,申请人同意的书面决定后,方可开工建设屠宰厂;5、竣工验收,生猪定点屠宰厂建成竣工后,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符合规定的,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6、登记;7、定期公布全国生猪定点屠宰厂名单。
-
生猪屠宰场进场制度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18生猪屠宰场进场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私自屠宰生猪可以拨打报警电话进行报警,警方会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销售应当符合安全标准,如果是农户自己家里杀猪自己食用就不属于违法,出售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