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给土地出让金,转让给划拨土地时应当缴纳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或抵押的:(一)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有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四)依照本法第二章的规定按照规定,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租赁或者抵押抵减。前款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的规定办理。第四十六条未经批准将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视情节处以罚款。第四十七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搬迁、解散、注销、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并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转让。(1)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转让土地使用权。这两种方式是不同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费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拨款只能用于公益性或国家核心项目。规定土地只能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国家核心支持的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它体现了公益性的宗旨。
(3)由于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是政府批准直接产生的,只要缴纳征收补偿安置费,就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缴纳出让金和签订合同。
(4)根据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除另有规定外,使用期限没有限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住宅用地是70年。如果过期,将按使用付费。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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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土地可以转让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1-05-31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法人;出让是指将所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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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可以转让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16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土地的所有权不能买卖。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城市范围内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国家征用的土地也是属于国家的。土地的开发利用权仍然归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也是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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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申请可以转让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效期内是可以转让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转让申请是《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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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可以申请转让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效期内是可以转让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转让申请是《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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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合同可以解除吗土地转让合同可以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06土地转让合同可以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