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工伤认定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9:11:03 432 人看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

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这主要考虑到革命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革命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所以,根据以上工伤认定办法,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员工其实可以认定为工伤,不过实践中要先去申请工伤,根据实际情况最后确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8日 1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一、上下班途中工伤新规定有哪些上下班途中工伤的新规定主要有:1、在上下班的途中,遭受了不是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事故伤害,如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以及火车事故伤害等情形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2、可以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情形包括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单位与本人或者近亲属家里的合理路线、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合理路线。
    2023-04-01
    231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和原规定相比较,新规定明显放宽了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范围。根据原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才能认定为工伤。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首先,新规定不再强调“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随着工时制度和运输工具的多样化,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的立体化,从业人员在上下班时间和路线的选择上,有了越来越多的弹性空间。其实,尽管新规定不再强调“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但“上下班途中”本身就意味着时间和路线上的限制。其次,新规定不再强调“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原规定从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新规定按照“工伤者无过错”的国际惯例,取消了以上的责任限制。即使从业人员发生本人责任或者本人
    2023-04-21
    347人看过
  • 工伤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一、工伤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山下班途中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所以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即在规定上下班途中情形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二、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工伤具有的条款有哪些?具体为以下条款:(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
    2023-04-17
    364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受伤害应可认定为工伤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从本条规定分析,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引起的事故或者伤害都是工伤的范畴内,至于时间并未明确规定。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条文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从立法目的出发,作出有利于职工的解释。从立法目的的角度分析,应将上下班途中理解为以上下班为目的的途中,小陈因有事迟到,但其受伤仍在上班的途中,因此,其仍应该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上班途中。
    2023-04-21
    442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受伤害应可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一、上班路上发生意外老板需要负责任吗劳动者在上班路上发生意外的,符合法定情况的,老板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不属于这样情况的,不构成工伤。因此,职工在上班路上发生意外的,老板一般不用承担责任,但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老板就需要承担责任了。二、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况有什么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况有: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
    2023-03-26
    149人看过
  •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怎么认定工伤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最高法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就两个核心原则: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什么是合理时间?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具有正当性,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
    2023-02-28
    37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办法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
    • 上下班途中受到工伤,怎么认定,上下班途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7
      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
    •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认定工伤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认定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伤,只有部分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但是,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
    • 上下班途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般认为构成工伤需符合三个基本要件,即“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受到事故伤害”。从立法者的立法本意及平衡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合法权益角度综合考虑,在“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这三要素中,“因工作原因受伤”是核心要素。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对于发生的事故伤害,只要符合“工作原因”这一基本核心要素,一般都要认定为工伤,即使事故伤害的发生不在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之
    • 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4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