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均享有房屋的继承权。如果没有经过商议被其中一人强占。其他继承人有权协商处理。包括可以让其使用并交房租。如果没有遗嘱说明房子是属于使用人一个人的,其他继承人可以进行起诉获取赔偿,不过一般这种情况,继承人之间都是至亲,不建议起诉,尽量相互之间多考虑一下难处,好好协商。
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否要求企业支付费用?
一般说来,执行事务合伙人较不执行事务合伙人要多付出脑力和体力的劳动,也可能要多开支费用,包括个人的某些费用。执行事务开支费用由企业报销人们都能接受,但执行人因此而付出的劳动能否要求企业支付报酬呢?人们的认识有意见分歧。对此,各国的做法也不尽一致,有的针对不同费用规定也有区别。多数国家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执行事务而支出的个人费用可以要求企业予以补偿或报销,而执行事务所付出的劳动,是否支付报酬则由合伙协议加以规定,协议规定支付报酬的应予支付,协议未作规定的则不付报酬。
我国合伙企业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合伙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在协议中加以约定。通常家庭成员之间的合伙、临时合伙和单项合伙多以利润分成方式一次性分割收益,对于合伙成员提供的劳务,包括执行企业事务不另付报酬;但对有一定经营规模,内部分工又比较精细,比较正规的合伙企业来说,他们往往同其他企业一样采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或确定承包基数等方式向职工,包括合伙人给付报酬,于此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就执行事务的劳动付出要求企业支付报酬,对于报酬的支付方式及其数额,应由合伙协议规定或全体合伙人讨论决定。至于执行人因执行事务而开支的费用,如属个人支出的,且确定为工作所需则应予以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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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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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继承房屋的遗产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27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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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屋继承有要求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1遗产房屋买卖要先继承。办理继承过户需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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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能否要求被继承人清偿生前债务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8继承人有清偿债务的义务: 1、继承人应当向被继承人的债权通告声明债权:对被继承人死亡,其债权人并不可能及时知晓。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继承人或其他遗产管理人应当及时向死者的债权人发出继承开始的通知,以便债权人及时主张债权。 2、清偿死者的债务应以遗产价值为限:根据限定继承遗产原则的要求,继承人在清偿死者的债务时,仅以死者所遗留的遗产价值为限,对超出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继承人可不必清偿。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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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能否分配遗产给被继承人?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9能分遗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因此,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能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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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人的遗产可否作为遗产继承权继承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5公民对公房仅享有使用权和租赁权,并没有所有权,而使用权和租赁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继承的。所以公有住房不属于遗产,其所有权人为国家,被继承人在房屋内仅享有承租使用权,因此该房产不应作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纳入遗产范围。公房可以继续使用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