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培训时间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08:42:08 133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官培训的时间要依据培训的内容而定,拟任法官的任职资格培训的,培训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续职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法官培训条例》

第十五条

拟任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的任职资格培训,要按照岗位规范要求,进行以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管理与业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拟任法官的任职资格培训应注重职业道德教育、相关法律专业理论以及岗位基础理论和审判实务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续职资格培训应注重所在岗位专业知识更新的培训和审判业务技能提高的培训。法官每三年接受一次续职资格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晋升高级法官的晋级资格培训应注重高级法官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二个月。

其他培训主要指新法律、法规培训、审判业务研修等,培训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庭调查中法官讯问有什么作用

(一)查清案件主要犯罪事实。刑诉法修改以后,开庭前的实质性审查改为程序性审查,使庭审活动“实质化”,被告人也以当庭供述为准。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犯罪时间、地点、动机、手段、认罪态度等,将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展示在大家面前,使大家对案件中的犯罪情节,案件性质有了全面了解。

(二)为公诉人提供辩护方向。被告人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和很强的目的性,这些往往就是其在辩论阶段自我辩护的观点。因此在讯问时应密切注意被告人的回答,从中获取辩题信息。

(三)对法庭举证和法庭辩论起基础性作用。根据讯问被告人的情况,公诉人可以及时改变策略,调整事先准备好的举证重点和辩论焦点,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在法庭举证和法庭辩论中占据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法官培训应注重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官培训应注重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教育,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官培训的具体内容应视不同培训对象的需求有所侧重。法官培训主要采取在职离岗集中培训的方式,也可采取分段培训、累计学时的方式。《法官培训条例》第十四条法官培训应注重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教育,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官培训的具体内容应视不同培训对象的需求有所侧重。第十五条预备法官培训应注重岗位规范、职业道德和审判实务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年。任职培训,要按照岗位规范要求,进行以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管理与业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半月。晋级培训应注重高级法官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续职培训应注重所在岗位专业知识更新的培训和审判业务技能提高的培训。法官
    2023-06-01
    109人看过
  • 法官培训是否可以选派法官出国进修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官培训应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派法官出国进修,或邀请国外法学专家、教授和法官来国内进行专题讲座。2.《法官培训条例》第十六条法官培训主要采取在职离岗集中培训的方式,也可采取分段培训、累计学时的方式。第十七条法官培训应不断探索灵活多样的培训手段和方法,推广和运用远程教育等方式,提高法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率。第十八条法官培训应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派法官出国进修,或邀请国外法学专家、教授和法官来国内进行专题讲座。一、法官的根本职责1.法官更深一层次的职责是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合理判决,是法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经过程和必要前提。定纷止争,维持社会公共正义才是法官的终极目标。在法官身上,除了要有一种捍卫正义和公平的精神外,还必须具备一种为国家、为社会、为当事人尽心办事、全力负责的信念。
    2023-02-20
    311人看过
  • 法官的考试和培训制度
    我们已经讨论了为了严格保障法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独立审判和严格、公正执法和需要,必须通过法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对法官进行严格挑选。应当承认,由于未实行严格的法官从业资格考试,进入法院担任法官的门槛太低,导致目前法官的整体素质极不适应法治建设对审判工作所提出的需要,并造成某些法官因任职容易而缺乏对法官职业的珍惜感和荣耀感,也造成社会许多人士对法官的权威性难以真正认同。关于法官的从业资格考试,在国外主要采两种方式,一是统一司法考试,即法官、检察官、律师实行统一的资格考试,并统一接受司法培养,此种方式又称为法曹一元制。二是单独考试。即法官单独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如果法官是从律师中选拨的,则仅参加律师从业资格考试。从建立法律职业制度,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法律职业者彼此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实行法律职业者统一司法考试是必要的。对此我们已在前文作出了探讨。需要指出的是,即使考虑
    2023-04-24
    475人看过
  • 驾驶证培训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若科目一考试没有通过,则不限制时间;若科目一考试通过了,则有效期为三年。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1)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2)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3)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借条的有效期限是多久借条的有效期限: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借条的还款日期的,借条的有效期自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计算满3年;当事人之间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的有效期限可以适用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
    2023-07-04
    112人看过
  • 法官和律师有望交叉培训
    26日,出席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挂牌成立大会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着手建立法官与律师交叉培训的制度,使其成为法官教育、法律人职业教育的长效机制。我们愿意发挥法官在审判执行实务上的自身优势,选派专家型法官参与律师学院的教学培训,增强律师学院教学与科研的实务性和针对性。张军说。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是我国第一所由高校法学院创办的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表示,律师学院将探索适合中国律师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途径。人大律师学院隶属于法学院,目前主要开展律师高端培训、在校生律师事务教学和律师国际化教学等工作。人大法学院院长、律师学院理事会理事长韩大元表示,律师学院的成立将有助于推动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建立律师制度理论研究平台,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良性互动。在随后的首届律师高端论坛——纪念《律师暂行条例》颁布三十周年研讨会上,与会代表认为,中国律师业发展到今天逐步迈向专业
    2023-04-24
    496人看过
  • 老法官可以担任法官培训兼职教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鼓励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高素质法官担任法官培训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经组织安排到各级法官培训机构从事培训工作的,工作量应当纳入所在部门业务考核范围。也就是说,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也是可以担任法官培训兼职教师的。《法官培训条例》第十九条法官培训的师资实行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第二十条法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从事法官培训工作的专职教师一般应当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较高政治、业务素质,并具有相应的法官资格和审判工作经验。法官培训的专职教师一般应从法官中选任。法官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师,应有计划地参加审判工作,丰富实践经验,以加强培训教学的针对性。第二十一条鼓励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高素质法官担任法官培训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经组织安排到各级法官培训机构从事培训工作的,工作量应当纳入所在部门业务考核范围。法官如何考核从目前现状看,不强化管理手段,包括加强绩效考核
    2023-06-01
    387人看过
  • 培训算不算工作时间
    培训算上班时间,那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义务,接受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用工之日指劳动者开始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日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培训,劳动关系自劳动者参加培训之日起建立。另外,公司在非工作时间组织员工培训的,只要超过劳动者正常上班的时间,是算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足额支付其加班费的。一、加班不发加班费违法吗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这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因此,如果既不安排补休,也不发放加班费,就是违法行为。二、劳动者就业有职业培训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就业后有职业培训。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
    2023-06-24
    483人看过
  • 国家法官学院的培训内容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法官学院的培训的内容包括预备法官培训;升高级法官的晋级培训;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续职培训等。《法官培训条例》第十条国家法官学院承担:(一)预备法官培训;(二)初任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以及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的任职培训;(三)晋升高级法官的晋级培训;(四)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续职培训;(五)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的续职培训;(六)地方法官培训机构的师资培训;(七)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培训。必要时,国家法官学院可委托其分院承担以上培训任务。第十一条国家法官学院分院、省级法官学院或其他法官培训机构承担:(一)初任基层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任职培训;(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级以下法官的续职培训;(三)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培训;(四)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的培训。审判员的设立设立审判员的根本目的就是完成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责,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和
    2023-06-01
    353人看过
  • 岗前培训是否算作工作时间?
    培训算上班时间,那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义务,接受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用工之日指劳动者开始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日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培训,劳动关系自劳动者参加培训之日起建立。另外,公司在非工作时间组织员工培训的,只要超过劳动者正常上班的时间,是算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足额支付其加班费的。用人单位为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而对特定劳动者进行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是符合现代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必要举措。只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就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工作时间闪到腰了算不算工伤算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才可以分析。如果职工在上班的时候,因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闪伤了腰的,或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
    2023-07-17
    473人看过
  • 员工培训算上班时间么
    培训算上班时间,那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义务,接受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用工之日指劳动者开始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日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培训,劳动关系自劳动者参加培训之日起建立。一、农民工与开发商有劳动关系吗具有劳动关系。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考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法上的隶属关系,即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进行管理、安排工作。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用人单位向其支付劳动报酬的,可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1、政策宣传。向辖区内各类人员、用人单位宣传并提
    2023-03-21
    121人看过
  • 培训机构临时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一、临时工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最多是6个月。以前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对于这三种工作岗位并没有明晰的定义。有些企业就钻了空子,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新《劳动合同法》对这三种岗位做了明确的规定,劳动部门在对劳务派遣进行认定时也就有了明确的依据:“临时性岗位”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辅助性”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岗位“则是因员工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段时间内,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二、根据《临时工劳动管理办法》第十条被招用的临时工,必须年满十六年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者;如从事繁重有毒有害工种作业的,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第十一条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开向社会招收持有本市区待业证的人员为临时工,并应直接到临时工户口所在地的区、街(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招用手续和
    2023-04-02
    203人看过
  • 上海健康证培训要多久
    一、上海健康证培训要多久食品从业人员:周一、三、四上午8:00-11:00;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周二上午8:00-11:00周五下午1:00-4:00。二、什么是健康证健康证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三、相关法律知识《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第十一条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第十二条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第十三条健康检查单位应将受检人员的检查、检验等原始记录及健康检查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机构。第十四条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健康检查
    2023-05-29
    310人看过
  • 打官司要花多少时间,打官司的时间是多久
    推荐阅读:驳回诉讼请求诉讼诉讼费诉讼保全诉讼时效抗辩诉讼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打官司现在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的事了,现在有些事解决不了的很多人都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来给解决,但是我们也都知道,法律在解决这些事的时候并不是一下就做出选择的,那么打官司要花多少时间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打官司要花多少时间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一般三个月作出判决。1、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个审判员独任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2、第二审程序二审立案: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五日内立案。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时发现上诉案件材料不全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
    2023-06-03
    484人看过
  • 工余时间受培训算加班
    3个月前,孙雯婷等21人应聘到一家创新科技公司上班。公司为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为提高新入职员工的业务技能,常常利用下班时间和双休日组织各种业务培训。仅上个月,孙雯婷等人便被占用20个晚上,每个晚上3小时,还有6个双休日。连日的培训令他们疲惫不堪,由于不满公司的这种做法,他们多次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但都遭到拒绝,理由是培训并不等于生产经营,也没有对公司产生效益。多次索要加班费未果后,孙雯婷等人为此咨询,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利用工余时间组织孙雯婷等人培训当属加班,必须向他们支付加班工资。就本案而言,已经符合加班的构成要件。首先,对孙雯婷等人进行培训是公司意志的体现。《劳动法》第6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职业教育法》第20条也指出: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
    2023-06-04
    3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免费教育培训为多长时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
      免费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体期限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 培训服务期需要多长时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31
      1、只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就可以约定服务期。 2、服务期的期限,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达成约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
    • 培训期间的服务期会有多久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要注意约定服务期期限的培训是: 1、用人单位花费大量费用招聘的人员; 2、投入大额资金进行过特殊培训的人员; 3、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了特殊待遇的人员。 期限是通常以5年期居多,与合同期限同步履行。当然实践中要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具体约定。
    • 失业保险一般培训多长时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8
      失业保险培训多长时间的流程具体如下: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
    • 检察官培训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检察官培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把政治理论培训放在首位,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强化管理,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