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的费用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9:34:10 285 人看过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是清算组为开展清算工作而支付出的全部费用,如公告费、咨询费、差旅费、办公费、清算组成员的报酬等,应从公司清算财产中优先拨付。

《公司法》仅仅规定了清算费用应从公司清算财产中优先拨付,并未规定清算费用的认定标准,也没列举清算费用的范围。不过我国《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已失效)也曾在第23条规定:“下列清算费用从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

(一)管理、变卖和分配企业清算财产所需的费用;

(二)公告、诉讼、仲裁费用;

(三)在清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其他费用。”由于基本理论的相似性,上述两个文件关于清算(破产)费用规定可以在确定《公司法》第187条第2款所规定的“清算费用”时作参照之用。

因为清算费用的优先偿付性,清算费用的支出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所以必须对清算费用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费用:

公司清算费用开支范围

(1)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

(2)清算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

(3)清算期间公司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以及审计评估费用;

(4)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清算公司催收债务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另外,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清算费用还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8: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企业破产相关文章
  • 如何计算破产清算费用
    企业破产清算费用计算如下:1、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据破产财产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减半收取,最高30万元。2、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务报酬及相应的清算办公费用。管理人的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来确定。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由债务人财产支付的其他诉讼上的费用。破产费用所包括的案件诉讼费用必须是为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个别债权
    2023-04-26
    119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公司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首先应当提出破产申请算申请,可以由公司清算义务人提出,也可以由债权人提出;提出申请后,法院审查是否满足破产受理条件,满足条件的应当受理破产案件;受理案件启动破产清偿程序,选取破产管理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宣布破产并公告,分配破产财产,最后注销破产企业。破产案件主要由破产企业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并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二、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如下:1.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包括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等债务。2.其他债务按照如下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
    2023-06-06
    335人看过
  • 破产企业清算注销的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清算程序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
    2023-06-09
    428人看过
  •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土地税如何处理破产清算的股票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caichan)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规定:国税函〔2005〕869号二、无论拍卖、变卖财产(caichan)的行为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纳税人均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三、税收具有优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四、鉴于人民法院实际控制纳税人因强制执行活动而被拍卖、变卖财产的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协助税务机关依法优先从该收入中征收税款。营业税、城建税等由被拍卖方企业承担,由法院依法优先从拍卖财产获
    2023-06-09
    132人看过
  • 破产财产清算顺序企业破产清算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破产(pochan)财产清算顺序2009-11-2120:4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pochan)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2023-06-09
    500人看过
  • 当企业破产清算该企业的
    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更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一、一般公司清算程序要多久才能完成?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二、破产重整不成功到清算多长时间企业破产重整不成功,
    2023-03-09
    213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清算情况
    一,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税收需要补齐吗?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税收需要进行清缴补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3-06-21
    428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税收如何如何缴纳
    一、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所得税处理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清算是出现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应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其中第二种情况就是有关被投资方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这就是说,在企业出现破产清算的情况下,企业的投资者无需等到破产企业进行完企业层面的所得税清算业务后再进行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清算。因此,在企业破产清算中,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处理非常简单。企业投资者只需要根据国税发〔2009〕88号的规定,向税务集团提供被投资产的破产公告即可向税务机关进行该项投资资产损失的报批手续,确认资产损失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对于个人投资者,该项投资无所得,也就不涉及任何所得税处理。二、破
    2023-02-13
    196人看过
  • 企业资不抵债如何清算破产
    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3、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
    2023-03-19
    471人看过
  • 如何参与企业破产清算过程
    想要参与企业的破产清算,需要成为清算组的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一、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有什么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在于: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均参与重整,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在重整中管理人担任的角色更像是监督人,对重整活动进行监督;3、重整程序具有强制性;4、债务人的职权大小不同。在重整中,债务人可自行管理财产,负责制定、执行重整计划。二、公司判决解散后如何进行清算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
    2023-03-30
    188人看过
  • 《破产法》中关于企业破产清算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第二十六条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作为破产债权。第二十七条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前,负责保管本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终结以前,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离职守。第二十八条破
    2023-06-09
    108人看过
  • 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
    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即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与法人型的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重整。债务人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二、私人企业能否向法院申请破产私营企业是可以申请破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
    2023-03-07
    332人看过
  • 国企破产清算会计企业破产清算顺序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破产清算(qingsan)期间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试行)办法》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为了加强监管企业破产清算(qingsan)期间财务管理,规范企业破产清算行为,现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你们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十二月八日国资委监管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管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财务管理,规范企业破产清算行为,保障出资人、债权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
    2023-06-11
    148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费用什么时候给付
    一、企业破产清算费用什么时候给付破产费用的计算视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一)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据破产财产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减半收取,最高30万元。(二)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务报酬及相应的清算办公费用。管理人的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来确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
    2023-06-06
    322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企业破产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企业破产清算的经济补偿金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2
      企业破产清算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补偿金。补偿的计算方法主要是: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企业破产清算如何清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
      企业破产应当进行破产清算,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
    • 如何确定公司破产清算费用的顺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8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四十一条人
    • XX如何清算破产企业工亡抚恤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丧葬费第37条职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供养工伤保险条例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 如何认定企业破产清算的财务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0
      关于企业破产清算财务问题分析的内容有(一)清算前 1、审理周期长。造成这个的原因之一是法律关系复杂导致平均审理周期长。由于破产清算案件利益牵涉较广,法律关系复杂,涉及法律法规较多,长期以来一直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一个案件中往往存在劳动纠纷、清算程序、资产的回收、审计、评估、变现等工作,导致审限无法预测。浦东法院的沈惠平说“曾经有一起破产案件,衍生诉讼案件的数量超出20件,其中3起涉银行的撤销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