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8:45:32 348 人看过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2003年10月17日发粤人发[2003]266号)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的调任、转任,应贯彻干部队伍四化的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从工作需要和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出发,与公务员的培养、使用、优化结构等相结合,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的工作部门及其管理机构和纪委、法院、检察院的内设机构(以下统称为党政机关)调任、转任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以下统称为国家公务员)。

其他参照及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央驻粤国家行政机关调任、转任国家公务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调任、转任国家公务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调任,是指省的党政机关从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担任处长、副处长或者调研员、助理调研员非领导职务,市、县(市、区)党政机关从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或者处级领导及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党政机关任职。

本办法所称的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在实行(含参照及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之间的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

第五条党政机关调任、转任国家公务员,必须在国家核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条调任、转任的人员,应具备拟调(转)任职位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技术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一)调任处级国家公务员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调任科级国家公务员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跨地区转任国家公务员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工作特殊需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调任处、科级国家公务员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调任县级党政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学历可放宽为大专以上);国家公务员转任到地级市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转任到省级党政机关及广州市区单位工作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专业技术人员调任处级国家公务员的,必须担任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必须担任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行政管理人员调任处、科级国家公务员的,必须在相应职级担任领导职务三年以上。

国家公务员转任,应按相应职级进行。转任到专业技术性较强职位工作的,须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专业技术水平。

(四)调任处、科级国家公务员的,必须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第七条调任国家公务员前,调入机关(单位)要根据职位情况,确定拟调任人选,安排他们参加由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处、科级国家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或能力测评,并进行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调任对象,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报批及调任手续。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一)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二)被辞退或受开除处分的;

(三)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四)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九条调任国家公务员的审批程序为:

(一)省的党政机关调任处级国家公务员,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审批。

(二)市、县(市、区)党政机关调任处、科级国家公务员,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归口报所在市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第十条转任国家公务员的审批程序为:

(一)省的党政机关转任不涉及迁移户口的国家公务员,由转出和转入双方按管理权利协商办理,并事先归口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备案确认;涉及迁移户口且跨地区转任国家公务员,归口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审批。

(二)地级以上市的党政机关转任国家公务员,按管理权限归口报所在市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呈报调任、转任国家公务员,须附下列材料:

(一)要求调(转)任函件。调(转)入机关(单位)要说明调(转)任理由、编制及职位空缺情况、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拟调任人员考试或测试成绩、对拟调(转)任人员的考核意见;

(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二份(式样附后);

(三)调(转)任人员近期考察材料;

(四)照顾夫妻分居的,需附上结婚证和在拟调入城市工作一方的户口复印件。其中,属照顾军人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附上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随军批件和近期内是否安排转业的证明;

(五)己婚的,应有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离婚的,要附上离婚证明书;

(六)子女需随迁的,要提供其户口本复印件;

(七)体检证明;

(八)增人计划卡;

(九)个人档案。

第十二条对符合条件、程序完备、材料齐全的,审批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调任、转任呈报情况、受理过程可查询,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一定形式公开办理结果。

第十三条经批准调任的国家公务员,试用一年。试用期间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任职培训。经培训和考察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在党政机关任职,退回原单位或另行安排工作。

第十四条国家公务员调出党政机关工作,按管理权限审批。调出人员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

第十五条国家公务员调(转)任,离任前要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按规定需进行离任审计的应当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六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调任、转任国家公务员过程中,必须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违反规定的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调任国家公务员需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的,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家公务员相关文章
  • 转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建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目前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水平有一定差距。为使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国家公务员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国家公务员医疗保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一、医疗补助的原则(一)医疗补助的水平要与财政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二)医疗补助办法要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三)医疗补助经费要合理使用,
    2023-06-05
    351人看过
  • 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工作,保证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身体素质,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下同)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体检。中央驻本省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下同)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的体检可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三条体检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也可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委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第四条体检须到县级以上的人民医院进行。第二章体检程序第五条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束后,对确定的考核对象,在考核前,须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或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委托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第六条体检工作须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由体检工作负责人带领到指定医院体检。第七条每位考生体检前须填写《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一式两份。体检工作负责人事先要逐个核对受检人与体检表照
    2023-06-06
    306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调任必须有职数
    公务员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今日公布的《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规定。规定明确,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规定要求,公务员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规定还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4-24
    160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担任行政职务
    国家公务员担任行政职务期间的管理制度主要有考核、奖励、纪律处分、培训、职务升降、交流、回避等。考核。它是对公务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考察核查并且作出评价的活动。考核的作用,是作为对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考核的内容,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其中重点是考核工作业绩;考核的原则,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原则,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原则;考核的频率,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考核成绩的机构,由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任的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的程序,年度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人员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经过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审核后,由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应当以
    2023-04-24
    141人看过
  • 广东省发布工资支付暂行办法
    广东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按月支付工资的约定时间不得迟于第二个月10日。而现行条例仅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传唤证传唤时间规定传唤、拘传时间一般为不超过12小时,最多不超过24小时。对于此,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有明确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17条第二款内容如下: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23-07-15
    421人看过
  • 公务员调任与转任的区别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内部交流,即转任,是指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既可以在本部门、本单位内不同职位之间交流,也可以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交流。转任是在公务员队伍内部进行交流的方式,不涉及到公务员身份的变化,这是转任与调任最大的区别。转任在机关内部的范围是没有限制的,既包括在本部门、本单位不同职位的转任,也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转任中如果出现职务升降,应当按照公务员职务升降的有
    2023-06-06
    467人看过
  • 广东公务员工资将上调
    昨日,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昆上线民声热线节目时透露,广东省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将按照国家标准上调,但目前方案尚在审批中,实施时会从今年7月1日算起补发。全省公务员工资从今年7月起上调据介绍,2006年7月1日,我国公务员开始实行新的工资制度。这是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的第四次大的工资制度改革(前三次分别发生在1956年、1985年和1993年。而对于这个感兴趣的问题,来自广州市的公务员张小姐就向上线的财政厅领导们提出了广东公务员何时调整待遇?的问题。刘昆表示,工资制度改革的主管部门是人事部门。广东省公务员工资调整的具体方案正在审批过程中,一旦批准就可以落实。补发的工资将从今年7月1日算起。公务员工资改革整个调整的幅度和每个人调整的档次都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执行。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涉及很多方面,实际上是一种分配制度改革,它包含事业单位公务员等等。现在的工资只有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两种标准,涉及到
    2023-06-06
    161人看过
  • 公务员政策: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提高面试水平,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面试。第三条面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第二章面试管理机构第四条国务院人事部门是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国国家公务员面试的政策制定、管理与监督,负责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的组织工作。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是本行政辖区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公务员面试的管理与监督,负责省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的组织工作。第六条市(地)级以下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省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公务员面试的有关管理工作。第七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要求,承担本部门公务员面试的有关工作。第三章面试内容、方法与程序
    2023-04-24
    309人看过
  • 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2002-2005年广东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鼓励国内外人才来本省工作或者创业,提高广东综合竞争力,根据《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是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通过柔性流动来本省工作或者创业,不愿意改变其户籍、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籍、台湾地区籍(以下简称港、澳、台籍)、国籍的人员和不愿意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广东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第三条《居住证载明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或地区、证件号码、服务处所、居住地址、有效期、证号(中国居民身份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等有效证件号码)、签发日期等内容。《居住证印有持证人小一寸彩色照片,须加盖省或地级以
    2023-11-23
    438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管理制度,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利,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终止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任用关系。第三条辞退公务员,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解除与不适宜在局机关继续工作的公务员的任用关系。第四条公务员辞职辞退工作的实施,应当本着严格执行政策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完备。第二章辞职第五条公务员要求离开局机关,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可以申请辞职。第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职:(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三)正在接受审查或者财务审计的
    2023-06-10
    56人看过
  • 山东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试行办法[失效]
    为了充分调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防止和纠正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以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和现行的其他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一条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律、法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切实地完成国家交给的各项任务。第二条凡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应给予奖励:(一)在工作上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有显著成绩的;(二)尊重科学、勇于改革,对改变一个地区、部门的面貌有显著成绩的;(三)一贯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的;(四)执行政策,遵守法纪,廉洁奉公,起模范作用的;(五)爱护公共财物,节约国家或集体资财有显著成绩的;(六)防止或者挽
    2023-06-11
    138人看过
  • 名词解释:国家公务员转任制度
    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国家公务员转任制度转任是国家公务员在国家公务员系统内的流运。通过转任,达到人与职位最佳配置。国家公务员的转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调动。只有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才能通过转任方式转换到另一工作职位上。二是符合回避规定。即国家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的配偶的父母)关系,不得通过转任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监察、审计、人事、财力工作。三是符合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转任是一种内部流动制度,可跨地区、跨部门流动。由于每个职务都具有不同
    2023-06-06
    140人看过
  • 广东省法院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的暂行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发[1999]11号文件和广东省委粤发[1999]10号文件精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推行执行工作管理体制重大改革,保证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执行权,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省法院对全省各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各级法院必须接受并服从省法院的管理和协调。第二条省法院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加强领导、加强指挥、加强监督。各级法院应当在省法院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下,全面开展执行工作。第三条全省各中级法院协助省法院对所属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第四条全省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必须及时、准确地执行省法院的裁定、决定、通知等法律文件。不得延误或拒不执行。第五条省法院执行庭下设管理、协调、监督、综合等机构,负责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和执行活动的管理、协调及领导、指挥与监督等项职责。第二章对执行案件的统一管理第六条省法院统一管
    2023-06-06
    285人看过
  • 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颁布单位】【颁布日期】2007-10-22【实施日期】2007-10-22【发文号】粤劳社发〔2007〕16号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现将《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厅反映。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办发〔2004〕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
    2023-06-09
    38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务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录用国家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录用计划、拟定录用职位及职位条件;(二)制定考试录用实施方案;(三)发布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四)报名与资格审查;(五)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六)体检;(七)考察;(八)公示;(九)录用... 更多>

    #国家公务员
    相关咨询
    • 国家工作人员冒名担任公务员犯法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
      要看冒名做了什么事的,严重的话可能构成犯罪
    • 广东省人大任免办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9
      《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1995年11月21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月25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应当如何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
    • 在广东省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4
      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390条第2款同时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广东公务员加班补助国家标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