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保障好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丧葬费及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丧葬费标准
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二、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三、条件、范围和支付渠道
遗属的条件、范围及丧葬费、生活困难补助的支付渠道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二00八年九月八日
抚恤金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而言的,企业职工没有该项抚恤金。
-
温州:关于市区因工伤退休人员有关待遇调整问题的通知
64人看过
-
江苏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
342人看过
-
关于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156人看过
-
关于调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3)
411人看过
-
退休职工死亡待遇的有关待遇问题
291人看过
-
关于调整我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部分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通知
266人看过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
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调整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07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调整丧葬费标准 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二、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
-
河南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7河南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 豫劳社养老〔2007〕36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遗属津贴制度,现就调整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问题通知如下: 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
-
关于四川省企业退休工资待遇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5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按规定审批并发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
-
陕西省企业职工退休工资调整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31企业、机关事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整体调整幅度5.5%。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
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的通知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4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