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会道门犯罪中致人死亡罪的特征和预防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9:02:42 226 人看过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特征如下:

1、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2、主要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要素,表现为组织会道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欺骗其成员或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致人死亡行为。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

1、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二款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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