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继承在公证处办理吗
个人继承公证是在公证出办理的,办理时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如何办理个人继承公证
(一)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二)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三)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四)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五)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六)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办理个人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一)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二)注销的户口;
(三)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四)被继承人单位证明。
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五)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六)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七)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八)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九)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十)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十一)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
继承公证要几个人在
72人看过
-
继承公证在哪个部门办
484人看过
-
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325人看过
-
继承公证书在哪里办,办理公证的机关是哪个
212人看过
-
公证遗产继承在哪办理?
140人看过
-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怎么办
206人看过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 更多>
-
个人可以分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2公证处能办理继承公证。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
-
办理继承权公证是否在被继承人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1是的,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权属证明(如,房产证)、户口本或者可以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属于遗嘱继承的,还需经过公证的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
-
充分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22充分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法》规定,只要当事人手续证件齐全、合法的。但是,公证处会在受理公证申请之后15天之内出具继承公证书: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继承人能去办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71、《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第四项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四)继承同一遗产,遗嘱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第十六条第三项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法定继承公证:(三)法定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
-
顺德继承人如何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7不是不需要公证,而是不再强制公证。继承人可以选择公证继承,也可以选择不公证而办理协议继承或到法院起诉继承。 遗产继承中不再强制公证的规定,是司法部于2016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废止的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至此,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做法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