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怎么判定劳动关系认定仲裁事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1:33:55 182 人看过

仲裁庭根据劳动合同判定劳动关系认定仲裁事实,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仲裁庭的意见

仲裁庭经过详细分析双方提供的情况和文件,并征询专家意见后认为:

(一)海安2号轮触礁搁浅后,船舶和货物的情况是危险的。救助人及时地进行了救助,救助工程艰巨,救助效果良好。

(二)救助人费用清单所列的项目,只有一部分是用于救助货物和船舶的,其余是完全用于拖绞空船出浅的,因此,只有前一部分费用的适当比例可以在确定货物的救助报酬时予以考虑。同时,尽管卸货和驳运的条件艰难,但以投入的设备和人员来看,每天平均卸货约10吨,速度是比较低的。

(三)关于实卸货物大大少于原载数量的问题,仲裁庭认为,只要救助人未能证明这是由于货方的原因,货方不应为此代其他方承担责任。同时,鉴于救助人只能根据当时可能获得的资料决定救助措施,货物数量的减少,不可避免地成为救助费用相对地更加高昂的因素。

(四)关于货物获救以后货方未提供担保和拖延处理货物的问题,仲裁庭认为,这主要是由于船员弃船、船舶终止航程、船东不过问货物这些客观情况造成的。考虑到已发生的救助费用的数额和救助人对获救价值无法准确计算,救助人要求货方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能认为显然过高。但是,鉴于货主及其保险人分散,获救货物有部分受损,而且救助费用巨大,各货方或其保险人在同意提供担保以前要求了解每一提单获救货物的具体情况,是合理的。在此情况下,实际上保管全部获救货物的救助人应当主动安排理货和检验(费用最后由货主负担),以便尽可能具体地向各货方提供获救货物的数量和受损的程度。在这一方面,救助人的工作是有缺点的。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0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关系认定相关文章
  •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事实认定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故此,裁决书已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执行。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应该怎么办呢只有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决。(1)申请撤销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
    2023-06-18
    57人看过
  • 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是怎样的
    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一、如果公司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仲裁是可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仲裁范围作了规定,你这属于该范围。且参照第十五条的规定,达成协议后仍可仲裁。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
    2023-04-01
    455人看过
  • 劳动关系认定,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奇台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作用:1、依据法律规定和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申请,以第三者的身份就争议事实与责任居中进行调解或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依法履行职责。二、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连续期限有哪些经过仲裁的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持续时间为15日,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持续时间为三年。劳动者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需要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2023-04-02
    347人看过
  • 劳动仲裁和工伤认定什么关系
    劳动仲裁解决的是劳动纠纷,工伤认定只是对工伤的伤残等级进行评定,工伤纠纷是劳动纠纷中的一种,一般工伤认定是作为工伤赔偿数额确定的依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一、如何申报工伤认定(一)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二)受理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三)认定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四)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
    2023-03-14
    482人看过
  • 劳动关系认定仲裁流程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认定仲裁流程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3)调解阶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4)裁决阶段。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
    2023-04-29
    446人看过
  • 亲属关系与劳动仲裁:劳动关系中的仲裁申请规定
    能。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被害人近亲属如何认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
    2023-07-17
    85人看过
  • 仲裁规定劳动关系确认期限怎么确定?
    对于通过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和工伤赔偿可以同时仲裁吗当事人一般不可以同时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和主张工伤赔偿,仲裁机构也不可以同时进行仲裁。申请工伤赔偿前应当先经过工伤认定,而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就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才能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
    2023-08-12
    415人看过
  • 劳动仲裁劳动关系事实与理由怎么写
    劳动仲裁的事实和理由应当简要写明劳动争议发生的时间,发生的经过,仲裁请求所根据理由;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将书面仲裁申请提交给仲裁委,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确认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看是否在仲裁时效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
    2023-02-16
    269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找劳动仲裁需要的资料)
    2009年李四到甲公司任职,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3月,甲公司以制度改革为由,要求李四与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薪酬福利不变,期限为一年。2018年3月,新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乙公司不愿与李四再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不成,李四申请仲裁,要求两公司共同支付其经济补偿金。李四在乙公司工作一年时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应当计算,主要争议焦点是:甲公司工作期间与李四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要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1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据《关于确立劳动
    2023-06-04
    282人看过
  • 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关系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关系是什么劳动仲裁与工伤鉴定之间的密切牵连在于,在杨雪等劳动者因遭受工伤所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工伤鉴定结果可以被视为劳动仲裁机构进行法律裁决的重要依据及证据资料。值得一提的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工伤认定申请进行严谨认真的审查与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尽快做出符合事实的工伤认定决定;且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或其家属以及相关用人单位告知这份决定书。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工伤认定的时限不应超过60个工作日。《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
    2024-03-14
    457人看过
  • 申请实际性劳动关系认定的仲裁要多久?
    对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仲裁庭一般要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与处理[案情与审判]原告金某某通过应聘方式进入被告某广告公司(某实业公司的子公司)工作,职务为总经理,任职起始时间为2002年3月,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同年3月5日,金某某领到工资1000元,4月、5月、6月三个金某某的月工资为2000元,7月5日,金某某领到工资3000元。期间,某广告公司还向金某发放过加班奖金9000元。7月6日,某广告公司内部发生打架事件,7月9日,某广告公司董事长宣布免去金某某的总经理职务,公司停业整顿。对此,某广告公司曾于诉讼中提出有关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为证据,但该会议记录上没有董事的签名。7月30日,某实业公司书面通知金某某,告知因某广告公司目前
    2023-07-06
    293人看过
  • 劳务关系会仲裁开庭吗,劳动争议仲裁风险
    一、劳务关系会仲裁开庭吗会开庭,什么时候开庭由仲裁委安排确定,没有固定时间。但是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审理,有期限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争议仲裁风险1、申诉人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诉。"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超过60日提出申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案件经查明超过60日且无正当事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驳回申诉人的申诉请求。2、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必须是实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承受其权利义务依法参加仲裁活动的公民
    2023-04-19
    169人看过
  • 仲裁事实劳动关系是否会过期?
    有。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为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是怎样的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2023-07-05
    235人看过
  • 劳动关系仲裁是怎么仲裁的?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可以进行劳动关系仲裁。(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仲裁是怎么规定的以下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方法:1、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
    2023-08-08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 劳动关系确认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更多>

    #劳动关系认定
    相关咨询
    • 仲裁仲裁里纠纷仲裁组办法怎么判定劳动关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3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
    • 仲裁规定仲裁后劳动关系可以确认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4
      有仲裁时效限制,超过仲裁时效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
    • 分仲裁庭跟劳动争议仲裁庭是什么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7
      分仲裁庭跟调解庭劳动争议仲裁庭是根据“一案一庭”的原则,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一定程序选择出来的仲裁员组成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机构,亦称劳动仲裁庭。1、劳动争议仲裁庭是由仲裁员组成的,非仲裁员即使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方面的资格,如律师、法官等,也不能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它的组成程序是,立案审批表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审查通过,自立案之日
    • 仲裁庭仲裁劳动关系取证怎么做才能有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29
      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庭不承担取证的义务,举证是当事人双方的义务,举证不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
    • 劳动关系仲裁用出庭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4-08-29
      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