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保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15:00:50 312 人看过

离婚时进行财产保全的步骤如下:

1、申请。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担保。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4、解除。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2、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二、财产保全的措施如下:

1、查封,即对涉案财产等检查以后,就地封闭,禁止动用;

2、扣押,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

3、冻结,即由人民法院发出执行令,由银行冻结涉案的银行账户;

4、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综上所述,离婚时进行财产保全的步骤包括申请、担保、裁定、解除、赔偿等。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伪造夫妻共同财产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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