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参加公司年会途中溺亡,是否算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7 01:42:40 302 人看过

不算工伤,职工虽然是在前往参加公司年会的途中溺水身亡的,因其尚未到达年会的举办地点,亦无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其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事故伤害,因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的死亡也没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请律师好处

若是不了解工伤的一些法律法规,建议委托律师。

1、律师作为专业人士,能够很好地的依法处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事宜;尤其是在证据保全和专业知识方面!这样对于事故的善后处理以及赔偿等相关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有利于维护工伤职工的权益。

2、如果劳动者本身对这些不了解的话,很可能会错过上述期限,导致最后拿不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请律师,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防止工伤待遇请求事项的遗漏。

3、工伤问题一旦产生工伤纠纷的话,通晓法律的专业人士越早介入越有利。

三、工伤赔偿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怎么写才有效

内容:

(1)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的时间,劳动者的工作职位,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

(2)劳动者在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原因受了工伤以及医院诊断的具体情况;

(3)劳动者治疗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具体的金额;

(4)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有效要件: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n(一)故意犯罪的;\n(二)醉酒或者吸毒的;\n(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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