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公司企业的安全投入的保障主体为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一般是指董事会。
一、危险作业罪构成要件是哪些
危险作业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主体要件:本罪系一般主体,即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也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但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生产、作业的安全,即从事生产、作业的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例如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4、主观要件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的。
危险生产作业罪的处罚标准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五种资料,具体如下:
1、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学历或技术职称证明材料;
5、企业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
三、事故隐患应当报告哪个部门
一般是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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