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你身边的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21:41:12 406 人看过

非法集资犯罪手法特征

什么是非法集资?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1、通过以高档商务楼为据点招揽投资人,极具迷惑性。

为给投资人造成公司及其从事理财业务较为正规的假象,犯罪嫌疑人往往租用高档商务楼、写字楼为集资据点,豪华装修,营造公司极有实力的假象,以此招揽不明真相的投资群众上门了解其宣传推广的非法融资项目或投资理财产品。

2、招募具有金融从业经历的人员充当资金掮客,利用其手中客户资源实施非法集资活动。

犯罪嫌疑人采取以高薪及高额提成的方式,招募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职或离职人员充当资金掮客,通过利用这些人员手头掌握的优质资源,达到迅速募集大量资金的目的。而客户因长期在上述人员处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对其所推介的非法理财产品放松了警惕。

3、对外销售谎称由银行共同参与并承担资金监管,或盖有伪冒印鉴的银行理财合同。

为了促使投资人对非法理财项目深信不疑,部分犯罪嫌疑人在制作并印刷投资协议或理财合同时,会通过伪造非法集资企业开户银行作为项目参与方的凭证材料,或私刻银行印章加盖至非法理财合同等方式,不断给其虚构的投资项目增加可信度。

4、通过会签合同、许以高息、口口相传、熟人借贷等传统方式大肆吸收民间闲散资金。

此外,还有比较传统的手法是犯罪嫌疑人以签订《理财合同》等正式合同、许诺高额投资回报等手段,不断增加其犯罪迷惑性;同时,还怂恿投资人向近亲属、朋友圈作广泛宣传,以口口相传、熟人借贷的方式,大肆吸收民间闲散资金。

非法证券犯罪手法特征

非法证券活动,是指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或批准,从事依法应由法定机关核准或批准、应受法定监督的证券发行、交易及咨询等行为。

1、通过建立网站、博客、QQ群等招收会员,推荐股票,其目的是收取会费。

犯罪分子以网络为媒介发展会员,以成为其公司会员即可提供股票信息获得资金增值为诱饵,并承诺每天可使会员代管的资金实现增值,以签订《会员加入合同》的方式,骗取投资者缴纳会员费。

2、以出售炒股软件为名实施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在互联网上设立公司网站,夸大宣传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在网站上设立免费对客户持有股票进行分析的业务。当投资者将自己持有的股票和个人电话输入网站后,该网站会以短信形式回复该股票的诊断情况和未来走势。当得知投资者的电话号码后,公司客户代表不断与投资者联系,向投资者推荐相关炒股软件。如果投资者还未购买相关产品,客户代表会向投资者鼓吹证券市场将有一波行情,如现在购买炒股软件就可以参与布局,当投资人购买炒股软件,按照软件推荐股票投资失败、向公司投诉要求退款时,公司人员进一步诱骗受害人再交几万元,加入公司某总经理的专案小组得到专家一对一的指导。当投资者再次亏损而投诉时,公司人员会介绍另一个总经理,并给予受害人所谓更大的优惠、更机密的信息,诱骗投资者越陷越深。

3、以代客理财的名义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

此类不法分子以承诺收益、利润分成、坐庄操盘等形式吸引投资者,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利润分成,致使许多不明真相的投资者上当受骗。

4、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

该类犯罪分子向广大投资人虚构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未来前景,并向投资人许诺该股票一旦上市即可获得巨额利益,以此欺骗广大投资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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