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清偿和资不抵债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22:07:04 241 人看过

一、不能清偿和资不抵债的区别

资不抵债与清偿不能的区别:

清偿不能是指企业法人欠缺清偿能力,即对于已到清偿期限,而且已受清偿请求之债务的全部或主要部分,处于全面地、长期地不能清偿之财产状态。

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全部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客观状态。它仅以债务人的资产作为考察的依据,而不考虑其信用、技术和劳力等因素,因此,资不抵债并不必然导致清偿不能。只有当债务人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才能构成破产的原因。不过,作为例外,我国《公司法》第196条规定,在公司因解散而清算时,清算组如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由此可见,资不抵债是公司在特定情况下破产的原因。

二、债务不能清偿如何认定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界定方法是:

1.被债务机关催告,并且累计滞纳金与利息;

2.影响个人征信,影响贷款就业等;

3.有可能收到律师函与传票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

4.被申请支付令,法院抵押冻结查封,财产被强制执行;

5.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与子女入学。

三、债务不能清偿怎么办

债务不能清偿的处理方法是:首先可以与债权人进行协商,进行延长还款期限,或者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减轻自身的压力。如果在自身有债权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转让债权来偿还债务;或者通过抵押的方式偿还本息。努力工作尽快筹钱还款,进行开源节流,切勿以贷养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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