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结算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21:52:40 257 人看过

工程价款结算的前提条件是:

1、工程质量高于合同效力。

2、黑白合同,以白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一、工程合同一定要留质保金吗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保金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逾期未支付时通常应适用于工程合同中关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在当前工程施工行业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单独约定高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对承包人来讲并不太现实。以前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通常不高于结算总额5%,但2017年7月1日新执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二、工程欠款合同盖章注意什么?

签订工程欠款合同要注意:

1、填写工程进度款条款应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及其它结算方式。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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