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确权农业农村局能收回土地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3 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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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情况下,村集体并没有权力随意地回收土地。
然而,若有以下特殊情况出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其批准后便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首先,当乡村的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建设必须占用土地之时;
其次,当土地使用者未能按照事先批准的用途来使用土地时;
最后,如果因为撤销、迁移等原因导致土地使用者无法继续使用此土地的话,也可成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理由。
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方面的行政审批条件:
第一,需获得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中超过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同意;
第二,必须要确保该行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
第三,要达到城市规划的要求;
第四,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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