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有哪些危害
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有的危害:
1.水质污染: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机物和无机物的废弃物质,会使海水中的氧含量下降。有机物的分解需要大量氧气,当水中的氧气含量不足时,会导致海洋生物窒息而死亡,破坏海洋生态平衡。
2.海底生态破坏:大量污水排放入海中,其中的废弃物质会沉积到海底,形成污泥,导致海底生态环境破坏。这将影响海洋生物的栖息地,破坏海洋生物群落的结构和稳定。
3.毒性物质积累:某些污水中含有毒性物质,如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它们会通过海洋食物链逐级积累,最终危害到海洋生态系统的顶层食物链上的生物,而且这些有毒物质往往很难降解,对海洋生态系统的恢复会造成长期的影响。
4.海洋物种灭绝:污水排放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可能直接导致某些海洋物种的灭绝。这些物种在海洋生态系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旦物种灭绝,会引发物种失衡,对整个海洋生态系统产生进一步的负面影响。
二、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刑几年
构成污染环境罪的量刑如下: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污染环境罪如何定性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为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对象为危险废物;客观方面表现为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船舶能不能向海洋排放污染物
462人看过
-
向海洋排污如何做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205人看过
-
-对向海洋排放脱硫海水的应征收排污费-
375人看过
-
河北:87%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
341人看过
-
河湖污染物排放管理措施:禁止向河湖及河湖污染物排放规定
304人看过
-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有哪些
246人看过
-
非法排放污染物排放标准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31环保部2008年第8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中规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
违反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行政处罚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30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限期治理的决定,责令其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被责令限期治理的,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治理承诺,提交治理、整改方案,并定期报告实施进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在限期治理期间的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实行跟踪检查,并将其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其名单。限期治理期
-
违法排放污染物有哪些法律规定的情形?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4第七条《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包括以下情形: (一)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 (二)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直接排放的 (三)将未经处理的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的; (四)在生产经营或者作业过程中,停止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五)违反操作规程使
-
违规排放污染物是否构成环境污染罪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8环境污染罪一般判三年以下,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当你遇到放射性废物污染事件时,可直接向哪个部门投诉?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1可以向环保局和环保部门12369进行投诉。《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2号)全文》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和处置等活动的安全性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