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保险金额及保单转让或质押之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8:45:31 497 人看过

第五十六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第一款规定限制。

【条文释义】本条是关于死亡保险金额及保单转让或质押之限制的规定。

(一)所谓死亡保险金额之限制,是指订立死亡保险合同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但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保险时,则无此要求。

所谓死亡保险合同的保险单转让或质押之限制,是指包含有死亡给付责任的人寿保险单不得随意转让或质押,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才能转让或质押。

(二)死亡保险金额之限制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订立死亡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此合同无效。订立死亡保险合同后,是否会发生图谋保险金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的事件,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是否会受到威胁,被保险人可以根据其家庭状况、社会环境、所处地位作出判断,因此最终应由被保险人决定是否投保死亡保险以及将保险金额限制在何种金额以内。如果被保险人认为订立死亡保险合同或因保险金额过高以至威胁到自身安全时,可作出不同意的意思表示,使此合同无效。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认可保险金额,一般由被保险人在填写保险金额的投保单上签字或盖章。

本条第三款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第一款规定之限制。当父母为其未成年的子女投保死亡保险时,由于被保险人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从事民事活动,不可能要求共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其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因此本款作了一项例外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为其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因此只能是被保险人的父母代替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上签字或盖章,以示同意订立合同并认可保险金额,并不要求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但是,被保险人的父母已是投保人,投保单已由投保人填写,再由投保人代替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上签字或盖章表示同意订立合同并认可保险金额,毫无实际意义。因此本款作了例外规定。

(三)死亡保险单的转让或质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6: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学校保险赔偿儿童死亡金额
    《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中关于“校方责任保险基本范围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规定,校方责任险实行的是过错责任赔偿原则,索赔的范畴只是在校方有过错责任的情形下才生效。校方责任险有一些免责规定:学校的故意行为;学校默许或放任教职员工殴打、体罚学生的行为;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宣布结束。学生做手术学校保险赔吗这种情况,在现在的学校很普遍,好多的家长都有这种经历,你已经交了费,现在孩子手术了,一般是可以报销的,但是你应该拿上你的收费票据去学校,要求提供正式的保单,或者要求学校提供帮助,帮忙报案理赔,然后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等待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
    2023-07-02
    9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的保险赔偿的数额有限制吗?
    有限制,在我国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保险公司应赔付这类人员的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对这类交通受害家属进行赔偿。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人员的赔付还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案情,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对于死亡伤残的有责任赔偿限额为110000,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1000,责任限额是12.2万,也就是说,首先看责任认定,死亡赔偿金按责任认定的划分开之后,在限额内赔偿,比如机动车为全责,死亡赔偿金为50万,那么保险公司只承担12.2万,如果机动车为次要责任,占20%,赔偿50乘20%,也就是10万,这样的情况下,赔偿10万就可以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
    2023-06-22
    261人看过
  • 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因病死亡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丧葬费和救济金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重庆市财政局于2008年10月31日联合印发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规定制定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实施意见》重庆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遵照执行.一、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工资或养老金。死者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将死者死亡有效证明提交企业。死者生前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手续及相关待遇支付由所在企业统一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按规定发给的死亡待遇,由企业支付给死者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二、《通知》第五条规定的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或养老保险待遇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人员非因工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待遇。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将死者死亡有效证明提交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发给的
    2023-06-04
    68人看过
  • 死亡保险金材料
    一、死亡保险金材料(一)住院医疗学生学号,医院出具的就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确定保险事故性质和赔付责任有关的证明材料。(二)意外身故受益人、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即提供户口薄),受益人身份证,法律上认可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法院提供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三)意外残疾学生学号,被保险人身份证,认可的相关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诊断书。(四)意外医疗学生学号,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门诊发票原件及相关门诊报告单,如住院则出具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二、什么是死亡保险金死亡保险金是指被保险人遭受保险条款规定的事故引起的伤害,作为其结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之内死亡时,将投保额的全部支付给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时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伤害保险普通条款》第16条)。三、死亡保险金给付方式在确定被保险人死亡的确
    2023-04-23
    129人看过
  • 医疗保险合作限额及年度报销限制
    农村合作医疗最高报销封顶线是每人每年各次住院补偿累计最高限额6万元。报销的比例是根据各级定点医院机构的不同补偿的:乡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是70%、县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是60%、市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是35%,省级(含省外)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35%。农村合作医疗一年住2次院怎么报销住院报销比例1、乡镇卫生院住院0-300元报销比例为40%,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55%。2、县级医院住院0-300元报销比例为30%,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40%。3、县外医院住院0-20000元报销比例为20%,2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35%。4、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按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报销金额低于200元的,补偿200元。未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不报销。5、期以上高血压病(含期)、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支气管炎、精神病维持治疗期、
    2023-07-09
    126人看过
  • 存单质押担保合同金额怎么填
    金钱担保,是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返还与丧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使当事人双方产生心理压力,从而促其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帮助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根据债务承担责任的不同,可将债的担保分为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债的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需要将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它不是针对某一项债务,而是面向债务人成立的所有债务。但是这种担保在保障债权实现方面具有明显的弱点,即在债务人没有承担责任的财产或承担责任的财产不足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便不能全部或全部不能实现。债的特别担保,主要包
    2023-02-17
    270人看过
  • 民法典的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权有什么特点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质权独有的特征是:(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2)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
    2023-06-19
    207人看过
  • 限制转让对股权质押的影响?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解释为:除《公司法》明确限制转让的股份外,上市公司的其他股份均可用于质押。股权转让完了多久可以质押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是可以转让的股权,就可以质押。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根据《民法典》第42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2023-07-06
    479人看过
  • 限制转让的股权可以抵押质押吗
    限制转让的股权不可以质押,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进行质押,股权进行质押后,不得转让,除非经过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一、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有哪些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有:1、股权让与担保系股权质押方式的有益补充,依法应认定合法有效。2、债务人以其所持第三人的股权出质的,第三人依法不承担担保责任。3、仅有交付股权证的行为,不足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股权质押关系。4、以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出质,约定股权转让非限制期质权方可实现的,依法应认定该质押有效。5、股权出质未登记的,质权不能设立,但质押合同的效力不受影晌,出质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6、股份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的孳息,该孳息的质押无须另行特别约定和登记。7、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已出质的股权的,一般应认定该转让行为无效。8、是否“记载于股东名册”,不影响股权质
    2023-03-27
    256人看过
  •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确定
    一、如何确定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确定采用定值保险的方法,保险金额可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具体协商确定。一般可按离岸价、到岸价和目的地市价确定保险金额。离岸价是指货物在货物起运地的销售价,即起运地发货价;到岸价是指货物起运地的销售价加上到达目的地的各种运杂费;目的地市价是被保险人在目的地的货物销售价。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的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按照到岸价确定的。二、如何确定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期限与保险费率?(一)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期限国內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期限是依据航程确定的。保险责任的开始和终止以约定的运输途程为准,即从被保险货物离开起运地点的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直至到达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一般没有固定的时间约束。具体为:保险责任的起止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
    2023-04-23
    135人看过
  • 限制保险理赔金额的条款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最高多少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一)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二)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现行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什么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即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10000元。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
    2023-07-04
    88人看过
  • 死亡保险的被保险人不承认保险金额。合同有效吗
    死亡保险被保险人不承认保险金额的,合同有效吗?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未经保险金额的同意和认可,保险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和认可,无效。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质押根据合同签发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单。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寿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的限制。实际上,在签订保险合同后,如果你想终止保险合同,就要看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哪一方想终止保险合同。具体规定不同。保险合同成立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保险合同存续期间,双方应当约定保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应在合同终止前履行义务。其次,保险买方在保险合同中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为了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具体来说,有以
    2023-05-31
    353人看过
  • 商业保险人自然死亡的赔偿金额
    死亡分为自然死亡,疾病死亡,意外死亡。如果是意外死亡就可以赔偿,赔偿意外保险保额,其他两种情况则不赔偿。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商业保险人失踪多久判定死亡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
    2023-07-04
    426人看过
  • 税延型养老险及保单转让受瞩目
    克服了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上海保险业今年前三季度发展呈现出U型反转,下半年保费增速逐步提高。前三季度,寿险保费规模343.64亿元,同比增长13.61%。投资类险种止跌回升上海寿险市场在调整中发展,期限结构、险种结构进一步优化。最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地区十年期及以上新单期缴保费扭转了连续4个季度的负增长,长期期缴保单被视为保险公司最有价值的业务之一,它预示着未来持续的现金流入。到9月底,十年期及以上新单期缴保费达到20.23亿元,同比增长4.85%,这是该类型业务一年多来首次正增长。资本市场的回暖也推动了万能险和投连险的销售,使之止跌回升。从寿险的四类险种看,分红险由迅猛增长转为稳定发展;万能险和投连险由快速下滑转为环比正增长;普通寿险变化不大。目前,各类险种布局趋于均衡。创新:寿险保单或可转让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航运保险、保单贴现市场等金融创新产品的调研正在进行中。上海保监会负责人在公布前
    2023-04-23
    5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保险合同的转让或者质押须经什么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0
      保单一经转让,保险人与原投保人的关系,即灭失,新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关系随即建立。...保险合同复效指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又重新开始。 保险合同的变更通常包括合同主体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效力变更。 (一)保险合同主体变更 保险合同主体变更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变更。这主要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变更,而非保险人,通常又称为保险合同转让,或保单转让。 保单转让后的合同效力 保单转让与合同效力
    • 身故保险金额及其支付期限是多久?被保险人死亡后还能领取哪些保险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5
      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
    • 旅游意外保险的保险期限及保险金额是多少?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1)期限。旅行社组织的入境旅游,期限从旅游者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时开始,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办理完出境手续出境时为止。国内旅游、出境旅游,期限从旅游者约定的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旅游者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限至其终止旅游行程的时间为止。旅游者在中止双方约定的旅游行程后因自行旅游的,不在旅游保险之列。(2)金额。
    • 车祸死亡,意外保险保险的金额是多少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4
      车祸导致死亡,意外保险究竟赔多少,这个是需要根据保险合同来确定赔偿的,需要赔付的金额低于保险合同的投保理赔金额的,按照实际需要支付的额度给予全额赔偿,需要赔付的金额高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理赔金额的,按照保险合同投保约定金额支付。投保的金额越高,获得的理赔金额也越高。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本车辆人员或者第三者受伤抢救无效死亡的,按照交通肇事案件中当事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给予赔偿,保险公司在被保险
    • 交通事故死亡的保险赔偿的数额有限制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21
      交通事故死亡的保险赔偿的数额有限制的,此时一般来说,被保险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此时是要根据相关的责任划分结果来确定赔偿的限额的额度的。但是无论如何,只要是车辆购买交强险,都是需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