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庭前会议如何证据展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2:12:14 317 人看过

一、刑事庭前会议如何证据展示

对于证据展示案件范围,从国内实践来看,多为证据较多或较为复杂的案件。但也有一些地方对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进行证据展示的探索。笔者认为,对证据展示的范围不应进行硬性规定,可规定为“对于证据较多或较为复杂的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简易程序案件以及其他法院认为可以进行证据展示的案件,法院可以决定召开庭前会议展示证据”。各地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定是否召开庭前会议展示证据。

证据展示的内容。证据展示的内容应当包括所有类型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等等。在被告人在场的情况下,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展示后会危害公共利益以及其他人利益的证据,可以经法院审查同意不予展示或部分展示。

证据展示的程序。证据展示应当在法官的主持下和书记员的记录下进行,必要时,检察机关的书记员也可以将证据展示的情况记录在案,以便检察机关对庭前会议进行监督。在证据展示时,先由公诉人逐项展示证据,由法官询问辩护人的意见,并将其意见记录下来,对于没有异议的证据,可在证据展示后列成证据清单,由控辩双方签字确认。辩护人可以在公诉人展示的过程中对控方证据提出抗辩,并出示自己相关的证据,也可以在公诉人展示完证据后,由辩护人逐一进行辩护方展示,并由公诉人对其证据提出意见,记录在案。对于有异议的证据,法院可以在展示完后整理出争议点,并由控辩双方签字。如果在展示证据的过程中,辩护律师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则在所有证据展示完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于庭前会议证据展示后又出现的新证据,收集到新证据的一方在开庭前向法院提出再次展示证据申请的,由法院根据对案件的影响情况决定是否再次进行证据展示。

二、证据展示的后果

证据展示后的庭审情况。对展示的证据有异议的,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笔者认为,对于无争议的证据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若被告人参与了庭前会议证据展示,那么对无争议的证据不再质证;若仅有辩护人参与,则需要出示证据清单并作简要质证,以确保被告人的权利。

未充分进行证据展示的后果。辩护方若没有及时展示收集的证据却在庭审时予以出示,此时若不采纳证据,则不利于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但若采纳,有可能会使公诉人没有准备而造成庭审中断,使庭前会议证据展示的目的大打折扣。因此,笔者建议,出于对被告人的保护,这种证据证明是真实合法的,则应当予以采纳,但法院可对违反证据展示规则的辩护人进行处罚。同时,对于控方未按要求展示的,由于公诉人代表国家公诉,建议法检两院建立公诉档案互通机制,将公诉档案与公诉人的考评、等级晋升等挂钩,以此不断规范相关司法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0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开庭前是不是都要庭前会议
    一、刑事案件开庭前是不是都要庭前会议庭前会议是指公诉案件在开庭前由法院召集控辩双方一起商议开庭时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庭前会议不是法庭审理前的必经程序,是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前根据公诉案件的复杂程度或者其他需要召集相关人员了解事实与证据情况、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整理争点,为庭审安排进行的准备活动。所有的公诉案件都要开庭前会议吗?不是所有的公诉案件都要开庭前会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三)社会影响重大的;(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只有遇到以上四种情形时才要开庭前会议,对于案情简单、证据材料较少的公诉案件不需要开庭前会议。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1、开庭10日前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
    2023-04-12
    445人看过
  • 如何在法庭上出示手机短息证据?
    一、如何在法庭上出示手机短息证据?手机短信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此时手机短信可以不予出示。二、审查手机短信应注意什么事项?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因手机短信存在删改的特性,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补强,短信证据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审查发、收件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发、收件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确定双方属于案涉当事人;2、审查手机短信的位置是否出现变动,有无中间删减的情况;3、审查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否完整,与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与待证事实是否有关联;4、必要时可申请鉴定或向电信运营商作调查。
    2023-04-16
    166人看过
  • 证据交换与展示规则
    质证,在美国被称为CrossExamination,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行政法官主持下,对对方证人所作的盘问。行政诉讼质证,指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法官主持下,于证据交换或庭审中,对对方展示的证据进行辨认、质询、说明、解释以确定证据效力的活动。质证的价值,在于提高证据的可采性,寻找可定案证据,为认证作准备,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法官的内心确信。本文将简单介绍证据交换与展示规则。(1)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况记录在卷。(21条)(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37条)。(3)当事人申请人民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38条)。(4
    2023-06-06
    151人看过
  • 刑事案件补充证据后如何开庭
    案件开庭后,当事人还可以补充证据。如果法院认为该证据对案件有较大关联性,法院会再次组织开庭举证、质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
    2023-06-14
    318人看过
  • 谁来主持证据展示活动,非律师辩护人能否参与证据展示
    一、谁来主持证据展示活动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参加者应包括控辩双方是没有争议的,但由谁来主持,在国外,一般都是法官。在我国理论界,观点不一:(一)法官作为案件的裁判者,在诉讼中处于中立的法律地位,他既不享有开示权利,也不承担开示义务,因此法官不应成为证据开示的主体,也即不能充任主持角色。(二)只有控辩双方参与的证据开示活动由于缺乏监督和制约,存在相互“勾兑”的可能,从而可能有损司法公正,因而应由法官来主持。(三)只有在控辩双方对是否需要展示存有异议的情况下,才应由法官主持。(四)应引入一个中立的司法审查机构,即建构我国的刑事预审程序,由预审法官主持证据展示程序。诚然,法官是中立于控方和辩方的第三方,没有证据开示的权利,也不承担证据开示的义务,但证据展示是控辩双方在庭审前相互出示证据、交换与案件事实相关联证据并发表意见的诉讼活动,其参与主体并不仅限于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是否需要该项活动的、独立于
    2023-03-19
    188人看过
  • 展示权如何行使
    放映权是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对美术、摄影、电影进行公开复制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通过有关媒体公开展示自己的作品,行使放映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和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和篡改的权利(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复制等方式复制一份或多份作品的权利,翻拍等(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捐赠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7)租赁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或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租赁的主要标的物的除外(8)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副本的权利(9)表演权,即,(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公开复制美术作品、摄影作
    2023-05-07
    264人看过
  • 证据与物证的展示和证据的有效性
    一、什么是证据与物证?证据是指能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郑具有以下几种: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当时陈述、鉴定结论、笔录。证据中,物证因其较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而被列为第一项。物证是指能够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物证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它可能是犯罪使用的工具和留有犯罪痕迹的物品,也可能是犯罪侵犯的客体或其它可供揭露犯罪、查获犯罪人的物品。正因为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时,总是要引起外界的变化,常常会留下这样或那样的物品或痕迹,因而物证对于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有着重要的证明作用。二、物证展示及有效证据证据展示是一种审判前的程序和机制,用于诉讼一方从另一方获得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和其它信息,从而为审判做准备。证据展示是诉讼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至今尚未有证据法出台,目前
    2023-04-14
    313人看过
  • 刑事证据如何分类,如何审查刑事间接证据
    刑事证据的分类(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也称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即通常所称的第二手材料。我国传来证据的概念与西方国家证据分类理论中的传闻证据概念不同,传闻证据仅指并非陈述者直接感受而以言词(包括口头和书面的主张)形式或个人非言词的行为、意图以此来表达一个主张的证据材料,不适用于实物证据材料。(二)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把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凡是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以及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情节轻重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可以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三)言词证据与实物证
    2023-04-21
    51人看过
  • 最新离婚证的图片展示如何?
    1、离婚证样貌离婚证的样本大小与旧版相仿,封面颜色为红咖啡色。离婚证上是烫银的国徽,不再有拼音标注。2、离婚证内容离婚证里第1、2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章,以及办理离婚登记的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章。第3、4页是贴有离婚登记人2寸彩色照片(与《结婚证》不同,照片只有登记人一人,而不是当初结婚人二人),以及离婚登记双方的姓名、性别、国籍、生日、身份证号信息。办离婚证方法是什么一、离婚证怎么办1、办离婚证方法如下:(1)双方一方提出离婚;(2)双方协商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并签订离婚协议;(3)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
    2023-07-07
    204人看过
  • 刑事二审庭前会议什么时候开
    一、刑事二审庭前会议的意义是什么从立法精神来看,庭前会议程序是一个准备性程序,解决的是与审判相关的一些程序性问题。对了解和听取事项的范围应进行明确限制,否则,势必会使该程序被滥用,可能导致审判人员先入为主造成对案件的预断,从而影响到庭审的质量和审判的中立、公正。二、刑事二审庭前会议的内容有什么1、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2、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3、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4、是否提供新的证据;5、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6、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7、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8、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根据我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在庭前会议中,公诉人可
    2023-04-12
    256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庭前会议具体都做什么
    根据自2015年2月4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一)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二)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四)组织交换证据;(五)归纳争议焦点;(六)进行调解。庭前会议应该采取会议方式进行,人民法院应在庭前会议召开三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拟出庭的公诉人参加庭前会议,必要时配备书记员担任记录。为便于被告人参与庭前会议,具体的参与方式可以灵活处理。若被告人未被羁押,应在法院设立专门的庭前会议办公室来进行,若被告人被羁押的,法院应与看守所协商,在看守所设立专门的庭前会议办公室来进行。但需
    2023-05-01
    480人看过
  • 刑事案件庭前会议程序有什么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三)社会影响重大的;(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第一百八十四条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三)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四)是否提供新的证据;(五)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六)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七)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八)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
    2023-06-14
    180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庭前会议是好还是坏
    庭前会议对我国刑事诉讼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庭前会议能有效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新《刑事诉讼法》明确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庭前会议程序的设置,更是对这一规定的充分体现。同时规定了被告人不得自证其罪原则,而非法证据排除将有助于落实这一原则。非法证据排除是庭前会议必须解决的主要工作,控辩双方将有异议的证据提交庭前会议予以排除,并记录在案,在法庭上对排除的非法证据以及无争议的事实、证据不再作法庭调查。由此可见,庭前会议将在正式法庭审理过程中启动的非法证据排除活动提前,加之全案移送制度的回归,使辩护方在审判前能够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和预览证据,包括对被告人有利和不利的证据,能有效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使控辩双方诉权的平等成为现实,能够避免司法实践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影响诉讼的平衡,进而影响庭审公平进行的情况发生。第二,庭前会议有利于实现程序公正。程序公正优先于实体公正是当前中国刑事法治建设的重要目
    2023-05-01
    380人看过
  • 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辩护点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辩护点有哪些?(1)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2)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3)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4)是否提供新的证据;(5)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6)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7)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8)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二、庭前会议的司法解释从立法精神来看,庭前会议程序是一个准备性程序,解决的是与审判相关的一些程序性问题。对了解和听取事项的范围应进行明确限制,否则,势必会使该程序被滥用,可能导致审判人员先入为主造成对案件的预断,从而影响到庭审的质量和审判的中立、公正。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列举了审判人员在庭前会议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内容包括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由于法律并未对庭前会议的内容作出限制性规定
    2023-04-13
    442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法庭上如何展示微信证据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3
      1、由账户持有人登录微信,展示登录所使用的账户名称; 2、在通讯录中查找对方用户并点击查看个人信息,展示个人信息界面显示的备注名称、昵称、微信号、手机号等具有身份指向性的内容; 3、在个人信息界面点击“发消息”进入通讯对话框,逐一展示对话过程中生成的信息内容,对文本文件、图片、音频、视频、转账或者发红包内容,应当点击打开展示。 4、展示转账信息时,应点击通讯对话框中的聊天详情——查看转账记录,展示
    • 证据在开庭前交给了,开庭质证时拿什么出示证据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提交法院的一般为复印件,开庭时需要携带原件质证。已经提交过的证据复印件不需要再重复提交。
    • 法庭如何判决控辩双方出示证据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控辩双方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向法庭出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应当向审判长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审判长同意的,即传唤证人或者准许出示证据;审判长认为与案件无关或者明显重复、不必要的证据,可以不予准许。
    • 对控辩双方要求出示的证据,合议庭应如何决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
      控辩双方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向法庭出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应当向审判长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审判长同意的,即传唤证人或者准许出示证据;审判长认为与案件无关或者明显重复、不必要的证据,可以不予准许。
    • 庭前会议中双方没有争议的证据庭审中还需质证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骗你的…调解了就可以了!有些需要填写一份保证书。就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