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康复包括工伤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心理康复和伤残部位功能恢复等内容,其核心是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但不是每一个工伤职员都可以进行工伤康复治疗。
工伤康复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参加工伤保险且被认定为工伤,伤病情相对稳定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2、已参加工伤保险且工伤医疗期满后,经鉴定等级为1~10级,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3、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老工伤人员,所在单位仍参加工伤保险,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等级为1~10级,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4、关闭、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人员,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等级为1~10级,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5、未实行工伤统筹前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保险统筹后参加工伤保险且尚未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也没有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和退休人员,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6、对事业单位、法院、其他机关委托参照工伤保险有关标准对受伤人员是否具有康复价值的。
工伤康复治疗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医疗康复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康复期满后仍有康复需求的,应由工伤康复机构对前次康复效果及康复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康复计划书,在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后进行康复治疗,康复期延长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且延长后总的时间不得超过最长的停工留薪期。一般而言,停工留薪期最长时间为24个月。
对于工伤职业康复,在规定的停工留薪期满后,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人员,具有职业康复需求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其康复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鉴定意见,1至4级工伤人员不超过9个月的康复期,5至6级工伤人员不超过6个月的康复期,7至10级工伤人员不超过3个月的康复期。康复期满后仍有康复需求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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