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走哪些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1 02:37:03 143 人看过

一、拆迁补偿走哪些诉讼

拆迁补偿纠纷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实务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一般来说,征收造成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因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而完成征收,此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于消灭。另一种情形是拆迁人通过申请司法强拆,走法定的司法程序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城中村拆迁有哪些补偿

城中村拆迁的补偿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城中征地拆迁的程序有: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6、申领拆迁许可证。

7、发布拆迁公告。

8、拆迁冻结。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强制拆迁后怎么补偿

房屋被强制拆迁的,如果是合法强拆的,则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等方面的内容确认赔偿数额进行补偿。如果是非法强拆的,房屋所有人可以要求征收部门按非法强拆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8: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补偿诉讼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5)已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7)房屋征收决定;(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过渡期补助费的凭证;(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二、当事人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1)被征
    2024-01-16
    259人看过
  • 拆迁补偿诉讼怎么起诉征地
    一、拆迁补偿诉讼怎么起诉征地请确保您已备妥民事诉状。您需前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交货时亦须附带相关证据材料。再次,务必遵守人民法院所发出的相关通知,以确保准时出庭参与所有诉讼程序。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结果表示不满,您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递交上诉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征地拆迁怎么能提行政诉讼在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过程中,若被征收方对于市或县一级人民政府所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通过依法申请行
    2024-05-04
    301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拆迁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费包括以下项目:(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措施,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最新的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哪些项目内容?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
    2023-08-07
    381人看过
  • 什么是拆迁,拆迁补偿有哪些?
    拆迁是一种特定的法律行为。拆迁也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兴起的。那么,什么是拆迁?拆迁补偿有哪些?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在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规定?什么是拆迁?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拆迁补偿的方式: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拆迁住宅房屋补偿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拆迁国有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房屋调换和面积标准房屋调换三种方式。拆迁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人还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补偿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该补偿包括房屋补偿
    2023-06-03
    335人看过
  • 不服拆迁补偿能否提起民事诉讼,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
    一、不服拆迁补偿能否提起民事诉讼不服拆迁补偿款的,不能提起民事诉讼,被拆迁人应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按规定,我国的房屋拆
    2023-06-17
    409人看过
  • 拆迁行政补偿诉讼答辩状
    一、拆迁行政补偿诉讼答辩状(被诉行政机关提出答辩用)答辩人名称所在地址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此致***人民法院附:本答辩状副本份答辩人年月日二、拆迁补偿协议纠纷按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依据我国行政诉讼的规定,因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纠纷的是属于行政纠纷,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
    2024-03-27
    372人看过
  • 2024年拆迁补偿要怎样诉讼
    当事人应当就拆迁补偿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当事人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4-04-30
    267人看过
  • 拆迁补偿按什么诉讼计算
    一、拆迁补偿按什么诉讼计算拆迁补偿纷争可能包含民事和行政争议两种类型。在双方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前出现的矛盾,通常视为行政争议。(1)若争议双方对拆迁决策有异议,可以请求行政复议或者发起行政诉讼,这便属于典型的行政争议。(2)被拆迁者若对拆迁决策不满,但又未能与拆迁单位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由此产生的矛盾同样归为行政争议。(3)一旦双方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任何一方拒绝执行合同所导致的纠纷,均属民事争议范畴。2、证明房屋已被拆除的法律依据(1)被拆迁者需提供以下证据:①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②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性质(如住宅、办公室或商铺)以及建筑面积等相关证据;③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者并非同一人,则需提供证明被拆迁者有权获得赔偿安置的证据(如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
    2024-07-17
    490人看过
  • 拆迁补偿诉讼的法律程序
    第一,拆迁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以及与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或组织,被告则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拆迁管理部门,这也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行政诉讼的主体特定性。第二,拆迁行政诉讼的客体是拆迁管理机关的针对拆迁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三,拆迁行政诉讼是拆迁当事人或参与人认为拆迁管理机关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引起。这里的关键是认为而非确实存在侵权。是否存在侵权是诉讼中解决的问题,起诉时只要原告主观上认为就行了。债务纠纷如何提起诉讼(一)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增加偿还系数。(二)选择管辖法院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
    2023-07-05
    132人看过
  • 拆迁补偿合同的诉讼期限
    在接到人民政府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根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十八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有关问题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是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人民政府裁决。如属市政建设工程拆迁的,裁决应自收到拆迁人全部有关的有效文件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复议或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但拆迁时应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一、拆迁中哪些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
    2023-03-22
    319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拆迁补偿协议是谁签的
    一、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没有具体的规定。征收补偿条例理顺了与拆迁有关的法律关系,规定了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但没有写明提起的诉讼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实践中就产生了一些争议,有的地方作为行政案件受理,有的地方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现在面临越来越多这种诉讼,从理论上加以澄清,实践中加以明确,这是非常必要的。二、拆迁补偿协议是谁签的拆迁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
    2023-06-20
    151人看过
  • 拆迁补偿诉讼起诉案由是什么
    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是指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成立及其归属和内容的发生的纠纷;(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指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定程序征收后,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失地者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由此而发生的纠纷。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等5种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第8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以农
    2023-03-21
    197人看过
  • 政府拆迁补偿要如何走拆迁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5、征收土地公告;6、征地补偿登记;7、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之后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意见、听证);8、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9、依法交出土地。一、国有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政府征收土地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二、宅基地拆迁流程是什么?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
    2023-06-23
    499人看过
  • 拆迁赔偿和拆迁补偿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行政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2、两者性质不同。国家补偿的根本属性在于国家对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填补,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其与普通公众间的利益平衡,并不意味着任何对国家的非难。这可以说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3、时间要求不同。行政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损害的实际发生,即先有损害,后有赔偿;而国家补偿即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前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后进行。4、两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行政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5、工作人员的责任不同。行政赔偿制度中有追偿制度。在国家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以后要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作出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追偿,但是国家补偿制度中没有追
    2024-01-14
    24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补偿行政诉讼程序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4-07
      (1)起诉 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 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
    •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怎么走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般情况下,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协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会做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该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以通过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
    • 哪些叫拆迁补偿拆迁补助有哪些意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18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 土地拆迁补偿纠纷诉讼的方式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7
      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总而言之办案子要开动脑筋不能死盯住行政诉讼,如果民事诉讼
    •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多,有哪些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2
      房屋拆迁补偿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房屋拆迁补偿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