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如何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30 04:35:59 155 人看过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如何签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首先,明确确定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和联系地址。

其次,明示购房者所选定的房产具体面积大小、价款金额以及交付的房屋数目。

第三,在租赁合同中,务必详细规定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所对应的相应赔偿责任及救济途径。

最后,还需确认所预购的房源已经获得国家法定的“五证”。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如何退房

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因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

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3、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如何签”,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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