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管辖权条款要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35:40 281 人看过

二,。原告在抗辩期满后追加诉讼请求,超过受理法院的级管辖权标准的,被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按照第一条处理。(这一规定以前的做法是,除非原告明显有意回避一级管辖权,否则受理法院不会改变管辖权。

3.下级法院不得要求上级法院通过as将本应属于上级法院管辖权的案件移交给自己国王请示。

4。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本院管辖的案件移送下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如果下级法院已作出将案件移交上级法院管辖的裁决,但当事人未提出上诉,但被移交的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则可以依职权撤销。未经最高法院批准的一审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规定不得作为审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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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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