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浅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的审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21:21:42 466 人看过

一、

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指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依法对当事人各方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行为。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的可诉性问题争论由来已久。主张将此类行为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的理由是:认定行为本质是一种鉴定性的行为,只具有证明某一行为、物质、事物的性质、质量、责任程度的作用,其结论是一种证据,它不直接对当事人双方的权益施加影响,因此,它不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不应纳入行政诉讼范围。其主要依据的是199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程序规定》第53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15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的重新认定的决定是最终决定。从理论上说,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纳入行政诉讼范围的根本理由是出于对特定领域行政活动专业性、技术性和即时性的考虑,而限制或排除法院对这些行政活动的审查权。笔者认为,以上观点和作法是与现代法治国家奉行的司法最终原则相违悖的。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的起诉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1.被告的主体是否适格,即被告是否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2.诉讼标的是否属于行政行为;3.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行政行为是否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4.不属于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不予受理的范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为国务院授权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其本身即为行政机关,其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行使法律授予的行政职权,是具体行政行为,该行政行为并不在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不予受理的范围内。因此,只要该行政行为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就享有诉权,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各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乃至地方性法规均无权设定行政终局行为,这种设定权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来行使。我国目前尚未有法律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终局行政行为,因此,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起的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二、

人民法院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案件应如何审查人民法院受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如何审查,当前争议颇多,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有一定的技术性内容,人民法院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因此,对此类案件只应作程序审查,不应作实体审查。第二种观点认为,人民法院是公正的维护者,当事人既然诉至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主持公正,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全面审查,查明事实真相,监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公正的处罚。对于以上两种意见,笔者并不苟同。第一种观点与我国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和精神是不相一致的,依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应包括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执法程序、职权范围、执法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等方面,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合法性审查也不应例外,否则合法性审查的意义何在。第二种观点也有欠妥当之外,因为交通事故是有即时性,纵然是公安机关的认定也需要在维持现场的情形下迅速作出。如果法院可以对即时性行为所认定的事实进行审查,并推翻认定结论,将会很难在时过境迁之后再复制现场重新认定,而只能依据证人证言或图像资料加以分析,这样并不有利于获得现场的真实的情况。

笔者的观点是,对于此类案件既需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结合当前的社会现实,对于依靠现有技术力量难于推认和查明的事实法院不应当进行审查。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同时,兼顾维护行政效率,以保持社会关系的相对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文章
  • 如何区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责任与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
    1.二者性质不同。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既不是民事责任,也不是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换而言之,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不属于法律责任或义务的范畴。对于“责任”一词的含义,《高级汉语词典》认为该词是一个多义词,有两个解释:一个是“应尽的义务,分内应做的事”;一个是“应当承担的过错”。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属于其中第二种含义,即“应当承担的过错”。这可以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规定中判断出来,该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这也就是说,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上是一种证据。而所谓证据,指的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所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也应当是一种对事
    2023-06-03
    381人看过
  • 关于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因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是一个制作证据的行为而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能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来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在法庭审理时通过自行对责任划分进行举证促使法庭不采信该交通事故认定
    2023-06-02
    64人看过
  • 浅析《道路交通安全法》框架下的交通事故认定
    安徽明和律师事务所王明水【内容提要】交通事故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直接关系到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现行法律框架下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而现行法律框架下交通事故认定存在的弊端,往往会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救济。本文主要对现行法律框架下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作用进行了分析,就当前交通事故认定存在的弊端和解决的办法进行了探讨。【关键词】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性质弊端法律措施交通事故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定规的职权,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作出后,无论是作为交通肇事追究肇事者的
    2023-04-24
    472人看过
  • 浅谈保险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的地位及责任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拥有者越来越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人们出行的危险性,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逐年攀升,起诉到法院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已占了同类案件相当大的比例,从2007年到今年,凌云县人民法院受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共计75件,标的金额505.3万元。在这类纠纷中,一般都会牵扯到保险公司保险责任的承担,并且保险公司的赔付往往是赔偿的重头和关键,但由于法律对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一直没有明确,给审理这类案件造成了混乱和困难。本文就以上问题结合审判实践作一简要分析,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一、保险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的诉讼地位。作为与投保人存在合同关系的保险公司,在受害人提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保险公司能否作为当事人?如果能作当事人,是否承担责任?在此类侵权案件中,是我们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不断遇到的问题。1、保险公司是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分散投保人风
    2023-04-26
    112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据属性认识
    很具迷惑性的是出具责任认定书的单位————交警部门,也正因如此,早先时间,对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的行为性质聚讼颇多,其中就有论者认为,责任认定书属于交警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行为,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并由此引起实践中很多困惑,随后最高法给出的指导意见指出,责任认定书,仅是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之一种,如果有证据证明责任认定书责任划分不当,可以不予采信,依证据对交通事故中双方责任重新作出认定。指导意见对于指导实践、平息争讼作用不可估量。根据民事诉讼第六十三条(1)、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2)之规定,责任认定属于上述规定的哪一种呢?本人认为,责任认定书应当归属于证据中的鉴定意见,我们知道,鉴定意见,是指具有某方面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接受当事人或是司法机关的委托、指定,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对专业问题给出的专业意见,给出意见的人称之为专家证人。责任认定书符合鉴定意见特点,按我国现有通常作
    2023-06-08
    52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如何认定变道车辆与直行车辆的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车辆变道被后车刮蹭是谁的责任1、根据交通法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2、按机动车通行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
    2023-07-14
    26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的注意事项,如何推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注意事项在此总结简单判断交通事故责任以及维护自己权益的基本原则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四项禁止性规定1、司机酗酒2、驾车逃逸或弃车逃逸3、无证驾驶4、冲红灯出现上述四项行为,为主责或者全责。案例:正常行驶的货柜车被摩托车追尾,摩托车司机重伤。货柜车司机弃车逃逸,一小时后返回救人,被认定为主责,并被追究刑责。正常行驶的三轮车被追尾,三轮车司机死亡(无证驾驶),经复核和法院均认定为同等责任。(二)一般机动车道与主要机动车道行人在一般机动车道发生事故,一般为同责或次责;行人在主要机动车道发生事故,一般为同责或主责;(三)非机动车道、小区车方全责(五)未保留现场车与行人事故中,一般为车方全责。二、如何推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指在预先设定的某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负某种责任,而不论其是否该负某种责任。它是在特殊情况下认定事故责任的特殊方法。责任推定有下
    2023-03-16
    148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能否用来认定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不能用来认定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没有关于责任的认定。一、交通认定书签字了可以能反悔吗交通认定书签字了,可以反悔。上级交警部门受理后会在30日作出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维持原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处理决定。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反悔,提出异议和理由,法院认为认定书确属不妥,会根据庭审调查的事实作出裁判。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
    2023-02-28
    181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
    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机动车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六章执法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
    2023-08-15
    291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的规定
    一、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为全部责任:(一)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三)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四)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五)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等等。二、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
    2023-07-06
    80人看过
  • 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进行审查、判断
    程序上如何审查、判断人民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肇事刑事、民事赔偿案件中,既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鉴定结论加以使用,那么划分事故责任,就应遵循法定的程序,否则,就不具备证据合法性的特征,从而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应当遵循下列程序:1.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没有附鉴定人资格证明,而审判人员也未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如我院审查的史某不服法院的某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该交通事故发生在乡村道路上,其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派出所的民警作出的,该民警并无鉴定人的资格。法院审理该案时并未对鉴定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道路交通
    2023-06-13
    258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参考指南:申请复议实例
    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包括: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住址、邮编、电话。2、被申请人是哪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第三人,即其他事故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正文应当写明何时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认定的事实理由,如有证据或证据线索也应写明,对事故责任有何具体要求。尾部须写明申请重新认定的年、月、日。如何申请交通事故重新认定一、申请人的资格事故当事人。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申请人必须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代理权的人。事故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对事故责任不服的,可以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当事人提起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但申请人仍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以代理身份出现。事故当事人丧失了行为能力,其近亲属可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2023-07-18
    106人看过
  • 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
    简易程序责任认定书,需要写明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处理机关,负责人,双方当事人信息,交通事故事实与责任,然后以双方当事人签字,公安机关盖章。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程序:1、固定现场证据:固定现场证据的方式可以通过画现场草图、拍摄现场照片、录像,也可以通过现场口头询问方式固定证据。2、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3、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依法给予处罚:(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4、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1)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
    2023-07-03
    118人看过
  • 浅析道路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这里保险公司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如果为合同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应当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来予以赔偿,假若甲车辆在事故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第三者的损失为10万元,依据侵权赔偿的原则,那么甲应当赔偿第三者7万元,再根据被保险人甲车辆与保险公司的合同,那么保险公司也应当赔偿第三者7万元,但是如果根据法定义务说,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第三者10万元。在机动车相撞的场合下,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承担赔偿的基础与机动车驾驶人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并不相同。前者的基础在于强制性责任保险,其强制性体现在购买上的强制性和赔偿上的强制性。后者的基础则在于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行为,属于传统侵权法领域,责任大小主要根据过错来判
    2023-06-15
    99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看三点: 一是当事人是否有违章行为; 二是违章行为... 更多>

    • 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时,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发现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误,能否根据查明的事实予以认定问题, 1992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中作出了明确的答复:“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
    • 道路交通事故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该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4
      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通事故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仍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而且在十天内作出认定结果。《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规定,交通事故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仍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据了解,该法律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形成原因,制作交通事故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6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关于事实认定和责任认定书有哪些相关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新的交通安全法将原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去掉了“责任”二字,体现出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和理念上的变化。公安机关的认定书重点在于通过现场技术勘验以及检查、调查、鉴定等活动,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和因果关系及有无违章或其他过错等进行确定,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证据。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的时限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的时限: 1、轻微事故3日内作出;一般事故7日内作出;重、特大事故10内作出。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交警支队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处理科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