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回避的对象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21:00:44 256 人看过

1、申请回避的期限。根据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诉讼阶段都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例如,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当事人在知悉其权利后,可立即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一、刑事案件被告人有哪些权利?

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3、有权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自己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者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

二、刑事案件法庭审理程序有哪些的

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流程为:

(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zhi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二)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四)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六)法院进行评议和宣判。

三、刑事案件开庭程序具体是什么

刑事案件开庭程序:

1、庭审准备阶段;

2、查明当事人身份;

3、宣布被告涉嫌犯罪;

4、宣布合议庭成员和其他诉讼参与者名单;

5、告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6、通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法院调查阶段: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2、审判员询问被告的宣读内容是否与收到的内容一致;

3、分别讯问多名被告人的,法院只留下一名被告人接受讯问,其他被告人退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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