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14:01:59 382 人看过

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先诉抗辩权既可以在诉讼或者仲裁之前、诉讼或者仲裁的过程中或者强制执行程序中行使;

3、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

4、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时间,其功能在于防御和阻却,暂时停止或延缓主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并不能否认或者消灭债权人的权利和保证人的责任。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限制条件:

1、行使该抗辩权的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且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该合同中约定双方当事人的履行时间需有先后顺序;

3、该抗辩权的行使须在合同生效后,先履行义务履行完毕前;

4、合同成立后,先履行一方当事人能够证明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无法依约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1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先诉抗辩权适用情形,先诉抗辩权的性质
    一、先诉抗辩权适用情形先诉抗辩权适用情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有先诉抗辩权: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二、先诉抗辩权的性质先诉抗辩权的性质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从先诉抗辩权的功能上看,它具有防御性与阻却性。从保证人的角度观察,先诉抗辩权只有在债权人行使请求权时才可以对抗,如债权人并不行使请求权,保证人便不得主动对抗。2.从先诉抗辩权与主债权或主债务的关系上看,它具有独立性与专属性。从与主债权的关系来看,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自己不必有对债权人的债权存在,仅对于债权人的债权请求进行抗辩。从与主债务的
    2023-04-25
    251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中可否放弃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可以行使的的一项民事权利,它是可以为保证人自行决定行使或者抛弃的,还可以选择预先抛弃或事后抛弃,所以可以肯定的说先诉抗辩权是可以放弃的。一、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受哪些限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受什么限制: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二、担保人做担保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担保人做担保需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人无此权利。三、抵押贷款中的连带担保是一般还是连带负责担保的?一般承担连带担保。根据他们的区别确定一般担
    2023-03-09
    290人看过
  • 什么是指抵押权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是指当债权人起诉一般担保人的时候,一般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先诉抗辩权,让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再由一般保证人清偿剩余债务。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有:1、只有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条件,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3、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而非不承担保证责任。一、担保人的责任1、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应当承担还款责任。2、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借款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需要偿还欠款。如经强制执行无法履行,保证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
    2023-03-07
    455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时候具有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使用的条件主要如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既可以在诉讼或者仲裁之前、诉讼或者仲裁的过程中或者强制执行程序中行使;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等。一、担保到期最长多长时间担保时效与普通时效相同,都是3年,但是要注意担保时效开始计算的日期。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限,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从先诉抗辩权消灭之日起,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中,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二、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的区别是什么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下面几点区别:1、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适用的情况不同。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属于补充责任;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中任意选
    2023-02-16
    133人看过
  • 相关法律规定对抗辩权有何规定
    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1、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2、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3、先一方提供证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所以拒绝先履行。对抗辩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
    2023-08-10
    192人看过
  • 什么是 先诉抗辩权 ,具体指的是什么
    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一、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的区别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
    2023-03-07
    474人看过
  • 呈现先诉抗辩权失去的现象及对相关法律规定的适应性
    先诉抗辩权丧失的情形有4种。(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先诉抗辩权不行使的情形有哪些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如下:1、债权人变更了住所难以对其行使权利。2、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3、保证人明示或者默示放弃先诉抗辩权。4、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等。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消极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
    2023-07-04
    37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规定
    一、什么情况下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规定1.债权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这里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主要是指债务人下落不明或者移居境外,并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这里应注意的是债务人的住所变更和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之间有因果关系,并且二者缺一不可。2.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这本身表明债务人已经资不抵债,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权人此时只能保证人清偿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二、什么是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和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产生的根据是一般保证相对于主合同的从属性和补充性。保证人行使这一权利的前提条件是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
    2023-08-16
    351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是一个概念吗
    不是。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先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先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法律起源:该项权利产生于东罗马帝国的优帝一世时期。在这之前,古罗马法由于过分强调债权人的利益,因而在保证关系中,债务人如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中任选其中之一而请求履行,此时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关系,如同共同连带债务人。加之,古罗马的“证讼”有更改债的效力(即在债务人有数人时,债
    2023-07-23
    325人看过
  • "揭示不安抗辩权的相关限制规定"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必须属于异时履行。(三)行使期间为合同生效后至先履行义务履行完毕之前。(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债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满足什么条件债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如下: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相应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
    2023-07-20
    241人看过
  • 诉讼时效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的区别
    一、诉讼时效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的区别(1)两者产生途径各异。首先,所述之诉抗辩权乃为自然衍生之抗辩权;而后,诉讼时效期满后所产生之法律效力乃为义务人抗辩权。(2)出发点及适用情景不尽相同。其中,先诉抗辩权仅适应于存在前后期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关系之中。至于诉讼时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主要不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与继承请求权这两种情况。(3)先诉抗辩权是临时性的,若前期履约方已然履行其责任义务,那么之后期履约方便无法再以此种方式提出抗辩。然而,诉讼时效却是永恒不变的,一旦诉讼期限已过,便等同于失去胜诉之权利。(4)二者的具体运用时间亦有所区别。先诉抗辩权的实施时期主要位于合同履行过程之中;反之,诉讼时效抗辩权通常只能在时效期限届满之后方可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
    2024-07-30
    210人看过
  • 如何认定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一、担保人如何取消担保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另外,在以下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二、法院怎样执行担保人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
    2023-06-20
    199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与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区别
    一、先诉抗辩权与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区别(一)先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区别:1、产生的方式不一样。先诉抗辩权是一个天然的抗辩权,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的效果是义务人抗辩权。2、适用场合不一样。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诉讼时效,在我国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和继承请求权。3、先诉抗辩权是一时性的,先履行者
    2023-06-23
    393人看过
  • 保证人保证的人有先诉抗辩权,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于先诉抗辩权具有延迟性和阻却性,因此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阻碍了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保证人暂时不承担保证责任。(二)先诉抗辩权有效行使后,在强制执行主债务人财产无效之前,保证人不承担延期责任。(3)在上述时期,债权人不得以其对担保人的债权抵销担保人,抵销人无效。(四)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后,债权人强制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但未能全部满足债权的;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剩余部分。此时,即使债务人的财产明显改善,足以清偿剩余部分,保证人也不得再次提前抗辩。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还有先诉抗辩权吗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表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已成定局,如果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则对债权人明显不公。同时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即进入破产程序,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被中止,债权人无法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不具备先诉抗辩权行使的必要条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
    2023-08-18
    44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抵押权先诉抗辩权,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31
      我国的抵押人是担保人中的一种,因此如果抵押人室一般保证人或者是混合合同之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那么则享有先诉抗辩权。
    • 大家知道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的相关规定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18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是先履行抗辩权的相关规定。先履行抗辩权,表现为在履行期届至时,因负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未履行的,负后履行合同义务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这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可以表述为“保留自己的给付”,也可以表述为“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 关于抵押权的先诉抗辩权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二、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
    • 什么是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对于债权人得拒绝清偿的权利。 先诉抗辩权的条件包括: (一)先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一般保证。 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对抗债权人请求权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和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顺序之分,保证人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同意负连带责任,就意味着它赋予债权人以请求履行债务时的选择权,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
    • 对于规定的先诉抗辩权什么概念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4
      关于先诉抗辩权概念的答案为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 1.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中国《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条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