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分几种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6:01:30 104 人看过

合同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不同的类型。常见的分类有以下三种: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都要履行义务的合同。典型的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运输合同等,如买卖合同。

一、甲方和乙方到底是买方,还是卖方?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合同中甲方乙方是买方还是卖方。这属于双方的约定。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至于谁是买卖合同的甲方,谁是买卖合同的乙方。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实践中甲方即可以是买方或者买受人,即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当然也可以是转移所有权的出卖人或卖方。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不同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有何不同

二者有以下区别:

1.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主要是指期限利益和顺序利益。

2.规则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时,双方当事人均没有违反合同的约定,即合同义务,而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时,权利人则认为对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义务,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因此后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3.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对不分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后履行人有权行使,而不是双方当事人都可行使。

4.产生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因要求同时履行而产生,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因一方要求负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而产生。

三、保险合同的特点都有哪些

1、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2、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3、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4、附和合同:附和合同是指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乙方当事人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

5、诚信合同:由于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贷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重大误解有哪几种类型?
    (一)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应属重大误解。(二)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变。但是在以当事人信用为基础的合同中(信托、委托、寄存、信贷),在以某种感情或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或者在以当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如演出、加工承揽),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则明显属于重大误解。(三)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四)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当作真迹,将合金当作纯金
    2023-06-22
    316人看过
  • 供应商的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合同的类型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一、工程劳务公司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吗按照《印花税条例》的规定,在下面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的项目才缴纳印花税。税目税率(税额)1、购销合同0.3%2、加工承揽合同0.5%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5、财产租赁合同1%6、货物运输合同0.5%7、仓储、保管合同1%8、借款合同0.05%9、财产保险合同1%10、技术合同0.3%11、产权转移书据0.5%12、营业帐簿记载资金的帐簿0.5%二、签完行纪合同有任意解除权吗签完行纪合同后双方都没有合同任意解除权,任意解除权的适用范围包括:1、不定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2、委托合同当中,除当事人约定不得
    2023-04-02
    312人看过
  • 技术合同类型有哪几种大概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可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订立合同。2、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引进所订立的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咨询服务,另一方支付咨询报酬的合同。4、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一、江苏如东技术合同认定是怎样的?在网上注册,
    2023-03-02
    195人看过
  • 合同型分为哪几种形式
    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分类主要有以下五种: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公证形式、鉴定形式、批准形式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一、签订合同的地点在哪?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但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合同才成立的,公证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二、合同是否可以口头解除《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解除合同有法定事由,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
    2023-06-23
    315人看过
  • 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分成哪几种类型
    一、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分成哪几种类型?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
    2023-04-29
    460人看过
  • 合同效力类型的种类
    (一)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二)无效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形的民事行为无效: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3、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4、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三)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四)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一、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效
    2023-03-21
    296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包含哪些条款
    一、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类: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2023-04-29
    189人看过
  • 集体合同争议种类分为几种
    一、什么是集体合同争议集体合同争议是市场经济下集体争议中最普遍的争议,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是集体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后果产生的争议。二、集体合同争议种类分为几种集体合同争议又分为签订集体合同的争议和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这是两类不同性质的争议。(一)、签订集体合同的争议,是一种利益争议,利益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就如何确定双方的未来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争议,它不是现实的权利争议,而是对如何确定期待的权利而发生的争议。利益争议具有不可诉的特点。(二)、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则是一种权利争议,权利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约定或法定权利的履行而产生的纠纷,它是对既定的、现实的权利发生争议,因为权利已由约定产生或者已由法律规定确立,因而该争议具有可诉性。三、关于集体合同争议的具体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
    2023-06-15
    56人看过
  • 工程质量要求分几种类型
    按照现行建筑工程国家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各级(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以达到合格要求为准则的。工程达到以下要求,即可定为合格。要求如下:一、检验批合格质量要求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要求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要求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要求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
    2023-06-18
    139人看过
  • 物业通常分为哪几种类型
    ​一、物业通常分为哪几种类型物业管理企业从各个角度可分为三个种类,具体细分如下:(一)从物业管理企业的组建来看,大致可分为五种类型:1、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设立的分支机构,主要是管理由上级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这类公司的最大优势在于项目有保障,并对项目运行的全过程有所了解,便于与开发商协调工作。2、由房地产部门所属的房管所转换为物业管理企业。3、由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自行组建的物业管理企业,这类企业福利色彩较浓。4、按照公司法要求,由社会上的公司、个人发起组建的,通过竞争取得房产管理权的物业管理企业。5、由街道办事处组建的物业管理企业。(二)从物业管理企业内部的运作来看,分为三大类:1、管理型物业管理企业。2、顾问型物业管理企业。3、综合性物业管理企业。(三)从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的产权关系来看,可分为两大类:1、委托服务型物业管理企业。2、自主经营型物业管理企业。二、物业服务企
    2023-06-10
    94人看过
  • 劳动关系分为哪几种类型?
    所谓类型是指按照事物的共同性质、特点而形成的类别。劳动关系类型即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构成劳动关系要素某种属性的相似性或研究目的对劳动关系现象归组分类所形成的体系。关于劳动关系类型的划分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由于研究者在类型划分方面所选取、确定的标准的不同,以及研究目的的差异等原因,劳动关系可以划分为多种类型。劳动关系类型通常的划分的标准为以下几种:1、根据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二倍工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法律责任。2、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可以分为全日制劳动关系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工作时间的标准为每日4个小时,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的就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即小时工;超过4个小时就是全日制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工作5个小时,则就是全日制劳动关系,并非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必须要工作8个小时。3、根据是否
    2023-06-22
    358人看过
  • 工程招标分为哪几种类型
    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1、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2、公开招投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可分为哪几类法律咨询: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有哪几类律师回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取得甲级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承担各类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取得乙级(暂定)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6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
    2023-08-02
    74人看过
  • 事故等级分为哪几种类型
    事故等级分为4个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具体如下:1、一般事故则是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出现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2、较大事故一般是针对一次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出现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3、重大事故则指的是一次性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因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4、特别重大事故指的是一次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导致100人以上重伤,或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亿元以上。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
    2023-08-09
    360人看过
  • 几种常见的劳动合同期限类型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要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内部规则,享受某种劳动保险待遇。相关知识:劳动合同分类:按照劳动合同产生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1、录用合同,它是指用人单位在国家劳动部门下达的劳动指
    2023-02-07
    77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贷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借贷合同的特征: 1、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 2、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 更多>

    #借贷合同
    相关咨询
    • 15种种类的合同类型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2
      15种合同类型:销售合同、电、水、气、热合同、赠与合同、贷款合同、租赁合同、金融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纪律合同、中介合同。
    • 有几种类型的劳动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8
      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和我们常说的劳务合同很像,工作完成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 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是没有固定到期时间的合同。 三、固定期限的合同。固定期限的合同就是说有明确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的合同,比如2011.1.1至2011.12.31的合同,2011.1.1就是起始日期,2011.12.31就是终止日期,而合同期限就是一
    • 的分类,必要共同犯罪有几种类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必要共同犯罪有两种形式: 1、聚众性共同犯罪。如刑法第317条规定的组织越狱罪。其犯罪主体包括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需要指出的是,聚众性犯罪不完全属于共同犯罪,只有既处罚首要分子,也处罚其他积极参加者或者一般参加者的聚众性犯罪才属于共同犯罪,只处罚首要分子的聚众性犯罪不属于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1条第1款规定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2、有
    • 累犯类型分类共有哪几种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03
      累犯类型中有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一般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是特别累犯。
    • 抗辩权分几种类型2023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0
      1、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 2、不安抗辩权。 3、顺序履行抗辩权。 4、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