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项目的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
3、交通食宿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①适用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②应先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③所必需的陪护人员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亦按此计算
4、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参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相应标准)
5、生活护理费:
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④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并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适时加以调整,计算期限可参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⑤三种护理等级的区分暂无具体规定,可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确定。
6、伤残补助金
一级:g×24;
二级:g×22;
三级:g×20;
四级:g×18;
五级:g×16;
六级:g×14;
七级:g×12;
八级:g×10;
九级:g×8;
十级:g×6
①g指本人工资,即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②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7、伤残津贴
①一级:g×90%;二级:g×85%;三级:g×80%;四级:g×75%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②对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伤残津贴,五级:g×70%;六级:g×8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③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
职工工伤鉴定程序内容及标准
101人看过
-
私人企业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
74人看过
-
朔州工伤赔偿标准内容简介
328人看过
-
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内容
470人看过
-
工伤赔偿具体项目及标准的内容
482人看过
-
工伤一级鉴定的内容和标准是什么?
412人看过
工伤鉴定标准为工伤必须发生在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并且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伤害的。如果在工作中,患有职业病的,在工作外出或者上下班员工因为事故受伤的,也属于工伤的范围内。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 更多>
-
鉴定赔偿的内容有哪些工伤赔偿标准有哪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3申请主体:由用人者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提出申请。 申请时间及对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
-
-
工伤赔偿项目和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25赔偿项目: 停工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赔偿标准: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
-
如果工伤鉴定为轻微伤,其赔偿的标准内容是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9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与伤害程度轻重无关,按是否工作原因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
-
工伤赔偿内容及标准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3赔偿标准和内容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