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使已经被取保候审,仍有可能发生新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对被害人、举报人或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或企图自杀或逃跑时,公安机关可以立即采取逮捕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使已经被取保候审,仍有可能发生新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对被害人、举报人或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或企图自杀或逃跑时,公安机关可以立即采取逮捕措施。
逮捕的程序:公安机关如何依法进行逮捕?
逮捕是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之一。在逮捕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依法进行,以确保被逮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具体来说,公安机关进行逮捕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必须符合法定逮捕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只有在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逮捕。这些条件包括:案件必须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逮捕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被逮捕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被逮捕人不具有法定的免除或减轻处罚的条件等。
2. 必须进行讯问。在逮捕后,公安机关必须对被逮捕人进行讯问,了解案件的事实和情况,收集相关证据,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拘留或逮捕。讯问应当由侦查人员或者检察人员负责进行,讯问内容应当合法、公正、及时、准确。
3. 必须出示逮捕证。在讯问结束后,公安机关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明确告知其被逮捕的事实和原因、享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逮捕证应当由侦查人员或者检察人员签名,注明逮捕时间、地点、理由、法律依据等内容。
4. 必须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或拘留所。被逮捕人必须立即被送看守所或拘留所进行羁押,限制其人身自由。看守所或拘留所应当依法管理,保障被逮捕人的饮食、睡眠、身体健康等合法权益。
5. 必须通知家属。在逮捕后,公安机关必须及时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让家属了解到被逮捕人的情况,以便其家属为被逮捕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公安机关在逮捕过程中必须依法进行,确保被逮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被逮捕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当事人或其家属有权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使已经被取保候审,仍有可能发生新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对被害人、举报人或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或企图自杀或逃跑时,公安机关可以立即采取逮捕措施。逮捕是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之一。在逮捕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依法进行,以确保被逮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具体来说,公安机关进行逮捕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必须符合法定逮捕条件、必须进行讯问、必须出示逮捕证、必须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或拘留所、必须通知家属。如果被逮捕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当事人或其家属有权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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