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服务期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7:40:32 373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里面说的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一般是不需要交违约金的,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需要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二、提前辞职没有签合同可以申请支付违约金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提供专业技术培训,或者仅进行入职培训的,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劳动者提前辞职无需支付违约金。即使签订了提前离职需要赔偿2000元违约金,该条款也是无效条款。

三、试用期内辞职需要赔违约金吗

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1、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赔偿的。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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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3日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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