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担保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得以实现的一种法律措施。债的担保包括人的担保(即保证)物的担保(包括抵押留置、质权与优先权;)金钱担保(定金、押金);反担保。在这里我们仅就保证与物的担保并存时如何解决的问题进行一下简要的论述。
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方式,也就说在保证合同中合同的相对人仅是第三人与债权人;而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其他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将财产换价,并从中受偿,也就是说物的担保合同中合同的相对人可能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亦可能是债权人与第三人。而在经济往来中债权人为保障自身利益的实现很可能采用人保与物保两种方式,故以下三种情况是常出现的,我简以案例析之。
情况一: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万元,以自己一套4万元的设备作抵押,并由丙公司提供了担保,至还款期限,甲公司无力还款,引起纠纷。在此情况下,保证人丙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即物保优于人保,如乙银行先向保证人丙公司请求履行,要求保证人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丙公司享有抗辩权,如乙银行放弃甲公司提供的物保,丙公司在乙银行放弃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情况二: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万元,丙公司以一套4万元的设备作抵押,丁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了担保,至还款期限丙公司未能还款,引起纠纷,在此情况下,不实行物保优于人保的原则,债权人对主张保证责任的方式具有选择权债权人可向保证人或物保人行使保证债务的请求权或抵押权,保证人或物保人对此无抗辩权。其中一人向债权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或要求另一担保人承担相应的份额。
情况三: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台4万元的机器设备作抵押,丙以一台2万元汽车为其提供抵押,丁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其提供了担保,至还款期甲公司未能还款,引起纠纷,在此种情况下,处理起来就很复杂,在债权人未向债务人行使抵押权的情况下,丙与丁有抗辩权,仅就债务人的4万元保证责任外的6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债务人自身提供的担保与他人担保间实行物保优于人保原则而在债务人外的第三人提供的人保与物保间则不实行物保优于人保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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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如何承担保证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是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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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到对保证与物品的担保并存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31.当一个主债权同时设有保证与物的担保时,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第28条做出了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2.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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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与物的担保并存是什么意思?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5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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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物的保证担保并存中,如何处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3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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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与物的担保并存应该怎么处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51.当一个主债权同时设有保证与物的担保时,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第28条做出了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2.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