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被采取留置措施的人员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人员。如果是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则可以由监察机关对其作出留置措施。
一、可以被采取留置措施的人员是什么
可以被采取留置措施的有以下人员:
1.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2.可能逃跑、自杀的;
3.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二、留置措施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留置措施不是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只包括有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最长期限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最长期限为六个月。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如果案情重大的,可以申请延长一次,延长的期限最长为三个月。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n(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n(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n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哪些人员可被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
225人看过
-
采取留置措施严重吗
94人看过
-
采取留置权措施是认真的吗
113人看过
-
何时可以采取拘留措施
323人看过
-
监察机关留置措施最长期限,什么情况下监察机关可以采取留置措施
411人看过
-
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事项
324人看过
-
采取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山西在线咨询 2021-09-08采取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如下: 1、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 2、只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依据,仍需进一步调查; 3、满足法定情形之一,如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等。
-
-
-
采取留置措施必须立案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12采取留置措施必须立案吗 1、要采取留置措施必须要先立案,不可能没有任何理由就进行留置措施。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
-
监察机关可以采取留置措施的情形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