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违约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5:10:08 497 人看过

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有: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按照购房人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房产证逾期办理违约金怎么计算

按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通常上,就是在合同中先说好什么时候能拿到房产证,只要合同上说的时间到了,还不能去办的话,那就是违约的开始了,买家就要注意去维护权益了。

当然,要确定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可以按照下面的具体情况计算:

1、如果购房合同中存在约定相关违约金事项,那么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2、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就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不过,现在突发情况较多,要是卖房者一直不给办理房产证,买家也不能以为一直拿违约金就可以了。

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换句话说,就是可以直接去办退房。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办理房屋过户的,需要房屋所有人和受让人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并且提供产权证明、身份证明、转移凭证等材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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