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有条件予以执行。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下,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予以冻结和划拨。
一、公积金的定义
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法定公积金,也叫强制性公积金,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必须提取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
二、公积金的其他涵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
能否执行被执行人名下公司
137人看过
-
能否将被执行人的养老金用于执行?
101人看过
-
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公积金?
282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能否在被告人的案件中执行?
147人看过
-
能否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执行?
385人看过
-
能否执行被执行人知识产权
416人看过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
法院能否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个人所有,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三十四条规定,只有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离退休,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
-
公积金可以被执行吗,公积金执行问题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5个人住房公积金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及社会保障性,不能作为执行的标的物,否则将违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立法本意;另一种认为,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储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蓄,其中一部分就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属于工资的一部分,这实际上就是个人平时收入的储备。因此,作为一种特殊的收入,住房公积金可以被强制执行。实际上,住房公积金属于公民个人财产,但财产权利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限制。
-
能否强制执行欠款人的公积金?江西在线咨询 2024-12-14在确保被采取措施者及其受抚养亲属的基本生存所需物资得到妥善保留的先决条件满足后,赔偿给付中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对象。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款,人民法院有权直接对被审控方的私人资产进行强制执行。此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各项明文规定,包含由个人缴纳或由单位代为缴纳在内的各类形式的住房公积金都归入每位员工的个人财产名下享有。 无论是个人主动还是单位协助
-
被执行人的死亡是否可以执行死刑,被执行人死亡的赔偿金能否被执行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4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 1、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二回事,刑罚处罚不能免除民事责任。 2、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财产的多余部分才能作为遗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3、判处死刑,如果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在执行中,必须先行履行对被害人的赔偿
-
公积金可否法院执行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因此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对公积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有法可依的。而且,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法律冲突适用规则,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