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存在什么问题能解除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5:15:12 264 人看过

小区财物经常丢失并不能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但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法律规定合同解除的方式分别有: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可以解除。

小区物业做什么工作

小区物业做以下工作:

1、综合服务

物业在入驻之后要负责处理小区范围内公共性和综合性的事务,接收业主的意见和投诉,并要定期开展有利于业主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2、公共设施管理养护

小区物业还要对小区范围内的房屋、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进行日常的管理、养护和维修,比如:小区的消防设备、电梯、路灯和路牌等等公共设施。

3、公共环境清洁保洁

物业要聘请专业的保洁人员来负责小区楼道、电梯、道路、花园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和保养服务。

4、生态环境管理和养护

物业要聘请专业人士对小区花圃和树木进行种植、浇水和施肥等管理和维护工作,打造健康、绿色的家居环境。

5、装饰装修管理

物业要对小区用户家装环节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避免业主拆改墙体、破坏承重墙、随意搭建等行为出现。此外还要对装修队伍、环境污染以及装修垃圾实行堆放、运输进行管理和监督。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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