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股权转让价款约定不明时,该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9 13:35:00 258 人看过

案情:某饮料公司于2007年1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80万元,成立时的股东为刘某、郝某及案外人葛某。工商档案材料显示:公司设立时刘某出资225.4万元,郝某出资30.8万元,案外人葛某出资23.8万元。同年2月12日,刘某与郝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刘某把225.4万元股权中的21万元转让给郝某,其他股东不再购买。转让双方自签字之日起股权交割清楚,以后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股东按其出资比例进行分担。同日,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为: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刘某将225.4万元股权中的21万元转让给股东郝某。上述决议作出后,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刘某持有的21万元股权变更至郝某名下,现刘某持有公司204.4万元股权,郝某持有51.8万元股权。

原告刘某主张,被告郝某未支付上述股权转让的对价21万元,故请求法院判令郝某支付股权转让款21万元。郝某在一审答辩中称:已向刘某支付了股权转让款,支付形式为把从公司领取的20万元又还给刘某;在二审中又称:公司设立时各股东均未实际出资,故其没有支付过股权转让款,之所以在一审中称已经支付,是因为刘某将21万元的出资义务转让给郝某,故郝某同意对公司履行21万元的出资义务。另,各方当事人在案件审理中均认可,股东刘某、郝某、葛某在公司设立时均未履行出资义务。

案情分析:1.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这是公司设立的前提条件,也是股东的法定义务。实践中,原始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大量存在,致使在其转让瑕疵股权时引发纠纷。其中,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妥善处理该类纠纷的核心问题和前提条件。认定出资瑕疵股东转让股权的效力时,除了当事人适格、股权可以依法转让等法定条件外,尤其应当根据受让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来处理。当转让人隐瞒出资瑕疵事实,受让人对此不知亦不应当知道时,股权转让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如果受让人明知或应知转让股东出资瑕疵事实的,那么股权转让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

本案中,各方当事人均认可,某饮料公司设立时,股东刘某、郝某、葛某均未履行出资义务。其后,刘某将其持有的公司225.4万元股权中的21万元转让给股东郝某。对于该转让行为的效力,应依据以下两点来判断:一是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均未实际出资,对此郝某是明知且认可的;二是本案系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郝某在受让刘某21万元股权时其应当知道刘某是否已经补缴出资。故诉争股权转让协议书合法有效。

2.股权转让价款约定不明时的认定

本案中,诉争股权转让协议书仅约定刘某把225.4万元股权中的21万元转让给郝某,其他股东不再购买,并未明确21万元股权所对应的对价,所以双方对股权转让价款各执一词。但是综合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当事人陈述等情况,本案可以认定郝某以21万元的价格受让刘某的股权。首先,从郝某在一审、二审的陈述来看,其认可诉争股权转让存在对价,并在一审中认可其曾向刘某支付了20万元股权转让款,但是其未能对付款情况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次,二审中,郝某以刘某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拒绝向刘某支付股权转让款,却同意对公司履行21万元的出资义务。但是由于股东出资义务与股权转让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刘某将其持有的公司21万元股权转让给郝某后,郝某就此应先向刘某支付股权转让款。如果刘某在公司设立后未履行出资义务,其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解除,公司仍有权就其未出资部分要求刘某履行出资义务。因此,可以认定刘某与郝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时,约定有偿转让且以出资额为对价,故无需对股权的真实价值进行评估。据此,刘某要求郝某支付股权转让款21万元,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实践中,股权转让价格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具体情况,以股权的真实价值、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工商登记材料的记载或者合法有效的合同为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4: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转让有瑕疵股权的赔偿金额?
    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受让人就应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有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不得以出资存在瑕疵为由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瑕疵出资事实的,受让人可以受欺诈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后,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连带承担。转让人或受让人不得以内部关于责任承担的约定对抗公司和公司债权人。《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
    2023-07-24
    350人看过
  • 出资瑕疵时如何认定股东资格
    出资瑕疵情形下如何认定股东资格。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股东权利作出合理限制,如请求分配利润的权利、新股优先购买权、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等。2。经公司催告,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不缴纳或者不退还出资的,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公司应当对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购买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权利进行合理限制。股东的请求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回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缴纳或者返还出资的,公司应当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股东请求确认解除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书中说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手续,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公司债权人在依法办理减资手续或者其他股东、第三人缴纳相应出资前,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
    2023-05-02
    376人看过
  • 瑕疵股权能否对外转让?
    一、瑕疵股权能否对外转让瑕疵股权可以转让的。股东未出资或出资不实等情形不影响股权的设立和享有,瑕疵股权仍具有可转让性,瑕疵股权转让并不当然无效。瑕疵股权转让,一般分为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股权存在瑕疵和受让人不知道股权瑕疵两种情形。受让人知道股权存在瑕疵仍接受转让,对转让合同双方而言,受让人不能以股权瑕疵为由请求撤销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与转让人共同对公司债权人承担出资瑕疵责任。受让人不知道股权瑕疵的,受让人可以转让人有欺诈行为或合同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协议被撤销前,受让人仍应与转让人共同承担出资瑕疵责任。二、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这是公司设立的前提条件,也是股东的法定义务。实践中,原始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大量存在,致使在其转让股权时引发纠纷。其中,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妥
    2023-06-16
    63人看过
  • 转让股权如何定价
    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1、以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2、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3、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股权转让价格,只要双方在实践中达成一致。有限
    2023-02-16
    294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中出资未登记股东、登记瑕疵股东的认定
    出资人实际已经出资,且投资的意思表示也很明确,但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出资人:此种股东,如果出资人未登记的原因是为了规避法律,且不符合成为公司股东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公司股东。反之,应当认定为公司股东。登记瑕疵股东:是指登记材料不完整,形式要件不规范的股东。此种股东,现实中存在实际出资和没有出资两种情况。实际出资,但登记材料中不能反映投资的意思合意,不应认定为公司股东。此种情况下,其出资按债权债务处理。实际出资,且登记材料中能够反映投资的意思合意的,应当认定为公司股东。实际没出资,但登记材料中能够反映投资的意思合意的,应当认定为公司股东。
    2023-06-09
    241人看过
  • 公司股权瑕疵可以转让吗
    瑕疵股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应当告知受让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出资的股权转让不代表出资义务的消灭。原股东应当继续履行补足出资的义务。否则公司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一、《公司法》的本次修改对公司运营产生的影响1、对债权人的影响;由于可以认缴形式设立公司,故而公司是否实际具有相应资产,债权人难以确定;更由于实收资本不在登记事项中,故而,债权人很难简便可行的查悉交易对方的实有资本情况,从而导致交易上的风险难以把控,某种程度上将导致交易的谨慎性增强。从另一方面讲,股东认缴出资的行为构成对公司的承诺,形成了公司对股东的债权。若届时公司无资产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可透过公司行使代位权和追索权,将债务人直接转变为股东。2、对股权转让的影响由于认缴制的实施,会大量产生股东认缴还未实缴(或未完全实缴)期间转让股权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形下的股权转让与实缴制下的股权转让有何不同呢?实缴情形下,股东转让的股权是一
    2023-06-28
    101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如何认定出资瑕疵
    出资瑕疵时股东资格的认定如下:1、未足额出资,股东首次出资不足20%,或者两年内未缴纳剩余80%,构成股东出资不足;2、出资评估价值不实,当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值高于自身价值;3、虚假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没有交付货币,也没有转移其出资的财产权,但实质上没有出资;4、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偷偷逃走了所缴出资,但表面上仍以原出资额出资,具有股东身份。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何追究出资瑕疵股东的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否,都构成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如果公司已经设立,出资瑕疵股东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构成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
    2023-07-03
    118人看过
  • 瑕疵股权转让与股权转让是否有法律关系?
    瑕疵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1)受让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出资缺陷并接受转让的。转让人如实告知受让人股权存在瑕疵的真实情况,受让人同意受让股权的,双方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有效。(2)受让人未告知或者受让人不知道股权有缺陷。转让有缺陷的股权时,出让人未告知受让人股权有缺陷的真实情况,受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股权有缺陷时,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转让合同。股权转让是否承担瑕疵责任?瑕疵担保责任成立的要件1、标的物须有瑕疵。此为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成立之关键。在此如何理解“瑕疵”呢本文认为,在物之瑕疵担保责任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中,衡量买卖标的物是否有瑕疵,有两种标准——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按客观标准,所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该种物所应具备的通常性质及客观上应有之特征时,即具有瑕疵。按主观标准,所交付之标的物不符合当事人约定的品质,致灭失减少其价值或效用时,即具有瑕疵。2、物的瑕疵必须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
    2023-08-08
    305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承担瑕疵责任
    股权转让是否承担瑕疵责任主要是看受让人是否知情。如受让人知情,则受让人、出让人对公司承担连带补充出资责任,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出让股东追偿。一、抽逃出资法律责任是什么1、对公司要承担的责任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可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即,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2、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法律责任:除了公司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补足出资外,公司其他已经按约全面出资的股东还可以根据发起人协议或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对公司债权人的法律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需要在其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需要区分抽逃出资股东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和债权人的债权需要受诉讼时效的限制。4、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股权受让人需要承受其抽逃出资的责任。5、在刑法上也有抽逃出资罪。二、夫妻股权转让该怎么处理夫妻股权
    2023-03-30
    488人看过
  •  股权转让瑕疵责任承担主体
    本文讨论了受让人在接纳有瑕疵股权后,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同时,出让人在转让股权后,仍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双方之间是否有追偿权,需依据转让合同约定。最后,如果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则应由出让人承担出资瑕疵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受让人需承担因注册资本不足所导致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纳了有瑕疵的股权,故受让人有义务履行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应为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接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3)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要依据双方转让合同约定。(4)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受让人是否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规定,受让人在受让不动产或者
    2023-11-12
    437人看过
  • 瑕疵股权转让责任详细剖析
    瑕疵股权转让责任具体如下:1、受让人应当承担因注册资本不足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受让人应当承担补足注册资本的义务,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担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2、出让人转让后,由于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虽然转让人不再是股东,但公司成立时的法定义务不会因股权转让而免除;3、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应当按照双方的转让合同约定;4、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出资瑕疵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出让人承担。瑕疵股权转让后股东如何承担责任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如何确定股东出资瑕疵责任的承担对此问题,在理论界以及司法实践部门,同样也存在不同的观点。1、转让人承担说该观点认为,股权转让后,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仍应由原股东即股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承担,不论其在转让股权时是否对受让人有欺诈行为。与此相应,既然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仍由
    2023-07-07
    109人看过
  • 如何合理定价股权转让
    我国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合同中没有约定价格应该如何认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报酬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2023-07-02
    142人看过
  • 瑕疵出资的股东的股权能否转让
    出资不到位或者抽逃资金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可以。因为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具有股东资格。(公司法第33条第2款)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股东出资不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权是存在瑕疵的。瑕疵股东转让股权,并不意味着从此与公司债务隔断联系。因为,股东出资不足对公司负有补足出资的债务,这个债务始于公司成立,终于公司破产、消亡,不能随意予以免除。因此,原股东在公司股权转让之前、之后的债务应当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性的赔偿责任。
    2023-06-05
    216人看过
  • 股东股权瑕疵对股权转让的风险影响
    瑕疵股权转让后,必然产生,瑕疵出资的补足问题,原股东未完全履行义务的责任问题。受让人明知或应知股权瑕疵而接受转让的:(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受让人就应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应为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接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3)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要依据双方转让合同约定。(4)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隐名股东股权转让是否是合法的1、隐名股东股权转让是合法的,属于有权处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能不能通过实际出资以及代持股协议来确认。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2、法律依据:《公司
    2023-07-03
    24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股权转让与瑕疵股权转让的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2
      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如下: 1、受让人应当承担因注册资本不足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有缺陷的股权,受让人应当承担补足注册资本的义务。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担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 转让转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足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由于出让人虽不再是股东,但公司成立时的法定义务,不会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3、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取决于双方的转让合同。 4、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
    • 股东股权瑕疵如何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9
      出资缺陷条件下股东资格的认定:股东在合理期限内补正缺陷出资的,不影响其股东资格。公司催告支付或返还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或返还出资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第二百条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
    • 股权转让中出资不登记股东与瑕疵股东的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8
      股权转让中出资未登记股东、登记瑕疵股东的认定 出资未登记股东: 顾名思义,出资人实际已经出资,且投资的意思表示也很明确,但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出资人。 此种股东,如果出资人未登记的原因是为了规避法律,且不符合成为公司股东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公司股东。反之,应当认定为公司股东。 登记瑕疵股东: 是指登记材料不完整,形式要件不规范的股东。 此种股东,现实中存在实际出资和没有出资两种情况。实际出资,但登记材料
    • 转让有瑕疵的股权,该怎样确定赔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3
      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受让人就应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应为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接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 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3.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要依据双方转让合同约定。 4.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
    • 股权转让的瑕疵应如何产生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6
      瑕疵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1)受让人明知或者应知出资瑕疵而接受转让的。对于转让人已向受让人如实告知股权存在瑕疵的真实情况,受让人同意受让股权的,双方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有效。 (2)受让人未告知或受让人不明知时为瑕疵股权的。 瑕疵股权在转让时,出让人未告知受让人股权瑕疵的真实情况,对股权瑕疵情况,受让人不明知或不应当知道时,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转让合同。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