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一般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但居住权在房屋产权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可以对抗所有权,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房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一、房屋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有什么区别?
两者区别在于所涉及的对象不同、范围和恒久性不同、独立性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物的所有权和用益物权不是同一个人。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在他人所有的物上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他物权。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从所有权的角度来所,实际上是物的所有人将所有权中的占用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移给了他人,但处分权还在所有权人手里。1、对象不同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积极权能和在法律限制内排除他人干涉的消极权能。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财产(一般为不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的设立目的是对他人所有物为使用、收益,旨在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我国用益物权种类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2、范围不同、恒久性不同用益物权是由所有权派生的物权。用益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财产上设立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是由所有权派生的物权,因此用益物权被称为“他物权”,以相对于所有权的“自物权”。用益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所有权是完全物权。
虽然用益物权人可依法将其享有的用益物权转让、抵押等,但不具有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处分的权利;相对于所有权的恒久性,用益物权的行使具有期限性,期限届满,用益物权人应将占有、使用之物返还于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正确行使权利,保护并合理利用所有权人的财产,不得损害其权益。因此,用益物权是只具有所有权部分权能的“定限物权”,区别于所有权的“完全物权”。3、独立性用益物权是一项独立于所有权的物权
。用益物权一经设立,便独立于所有权而存在。用益物权对物的直接支配性和排他性对所有权的权能构成限制,在行使上也具有优先性,即使用益物权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也不影响用益物权的存在,用益物权人仍可对抗新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不得随意收回其财产或妨碍用益物权人依法行使权利。
二、居住权的概念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住房的居住权是指什么
住房的居住权是指业主根据住房性能实际利用房屋。非房屋所有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契约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把房子租给别人,不失去房子的所有权。住房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或者合同约定。有关法律规定,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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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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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住权与所有权可以解除是什么意思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3所有权是不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基于合同约定而对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本质是一种用益物权。 在居住权存续期间,居住权人对于房屋所享有的居住权可以对抗房主的房屋所有权,即使房主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因为该居住权已经登记,居住权人对于房屋所享有的居住权亦可以对抗新的房屋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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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居住权是否能对抗所有权?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28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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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居住权是否可以永久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5取得日本永久居住权的条件: 1.工作后留日。不一定先在日本留学。如果有日本高校或公司愿意聘请担任一定职务,即可办理“教授”或“国际知识人文业务”或“企业内转勤”签证。同样的,当在日本工作达5年后,可以申办日本永久居留资格。 2、日本人配偶。如果娶日本人为妻或嫁给日本人,办理结婚法律手续之后,即可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 3、高级人才申请永住,对其在日本连续居住年限的限制放宽到3年。现行的制度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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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卖可以获得永久居住权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5不可以。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进行买卖,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买卖。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