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特别法人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4:04:45 442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有单独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一、法人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

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2、依法单独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单独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单独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3、单独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单独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单独承担民事责任。

4、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特别法人相关文章
  • 特别量刑情节不包括哪些?
    (一)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二)其他情况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一、法院对醉驾判缓刑标准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就可能判处缓刑。缓刑的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
    2023-03-11
    423人看过
  • 离退休干部政策包括哪些
    一、离退休干部政策包括哪些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1999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1999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离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机关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足120元的。按120元增加。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人员,省(部)级及以上职务210元,厅(局)级170元、处级140元、科级110元、科员及办事员9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17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14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110元、助教以下职务90元;工人,特级技师和技师11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90元。依照国家规定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退职生活费。上述办法仅限于这次增加离退休费,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时,离退休
    2023-05-30
    467人看过
  • 海难救助特别补偿包括哪些
    特别补偿指的是如一船或船上货物对环境构成了损害威胁救助人对其进行了救助作业,依法享有的从船舶所有人处获得一定金额的补偿的权利。特别补偿是海难救助法中的一个新概念,最先确立于《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中。它是在救助合同中的“安全网”条款的影响下被提出和确立起来,是基于海难救助法的公平、社会公共利益和鼓励救助的基本原则,目的是为防止和减轻环境损害。特别补偿是“无效果-无报酬”原则的例外。特别补偿条款的含义是,当船舶或船上货物对环境构成污损威胁时,救助人对其进行了救助作业,救助财产无效果或效果不明显,且未能防止或减轻环境污损,根据SALCON1989第13条(“评定报酬的标准”条款)确定的救助报酬少于其所花费用时,救助人有权获得相当于该费用的特别补偿。如果救助作业同时防止或减轻了环境污损,特别补偿可增加到救助人所化费用的130%,特别情况下,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将此项补偿增至2
    2023-06-12
    483人看过
  • 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包括哪些?
    一、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包括哪些?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包括:(一)拟定本区域财政部门有关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二)审查本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纠正行政处罚行为在执法主体、依据、内容、程序及执行中存在的违法或者不当的问题;(三)监督检查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等情况;(四)审核本部门其他机构拟制定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五)处理行政处罚管辖和适用等方面的争议;(六)处理非复议、非诉讼渠道反映的行政处罚违法问题;(七)负责本区域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情况的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八)指导和监督下级财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工作。二、相关法律依据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提高财政执法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财政部
    2023-05-02
    164人看过
  • 民法典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有哪些
    一、民法典非营利法人有哪些民法典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一般这个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都是。根据《民法典》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二、民法典特别法人有哪些民法典特别法人指的是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民法典》规定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三、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
    2023-04-30
    326人看过
  • 特殊累犯不包括哪些人
    根据刑法,未成年犯罪不合用累犯,因此特殊累犯也一样,必需满十八周岁,以下是相关划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划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流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特殊累犯的认定特殊累犯规定跟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由原来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扩大到包括恐怖流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一扩大表明了我国政府打击恐怖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决心,同样跟着这一扩大,种种问题也随之而来.本文基于此原因,对于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特殊累犯认定的
    2023-06-27
    375人看过
  • 哪些为特别法人
    法律综合知识
    一、哪些为特别法人特别法人,是指我国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既不属于营利法人,也不属于非营利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根据《民法典》第九十六条规定,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特别法人的类型】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二、法人单位指哪些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
    2024-01-27
    175人看过
  • 近亲属民法典包括哪些人
    一、近亲属民法典包括哪些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近亲属的界定范畴包含了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所谓亲属,乃是指一切在自然人生存过程中所存在的,与之具有婚姻、血缘或姻亲等特定身份关联的人际关系。这种关系既涵盖了夫妻间、直系血亲以及旁系血亲之间的联系,也涵盖了因婚姻而形成的姻亲关系。无论是何种情况,只要个体在其生活中与某位亲人存在上述某种特定的身份关联,便可将其列入亲属的范畴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二、近亲属指的是哪些人1.直系亲属范畴涵盖了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2.亲属的概念包含了配偶、血亲及姻亲三个方面。其中,血亲泛指因拥有共同祖先而
    2024-07-11
    478人看过
  • 民事诉讼特别授权内容包括的权限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特别授权内容包括的权限有哪些?(一)、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代为和解;(4)代为反诉;(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二)、正确区别一般授权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对于准确地授权以及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律师事务所在与当事人订立委托代理合同时,除接受一般代理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接受特别授权代理中一项或全项。在处理授权代理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特别授权代理必须有明确的授权列举,如果仅仅笼统地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写上“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则法律上只认为系一般授权代理;2、虽然两种授权权限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但是无论哪种授权,律师都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01-11
    156人看过
  • 宪法人民监督权包括哪些
    《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监督权主要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申诉权。1、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监督权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2、批评建议权实际上是由批评权和建议权两项权利组成。批评权侧重于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错误或其他感到不满意的地方提出批评意见;3、建议权侧重于公民发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缺点或不足之后有权通过一定的形式提出改进建议。批评权与建议权往往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所以一般被统称为批评建议权。4、控告检举权主要是指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对于
    2023-04-01
    190人看过
  • 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包括哪些
    对于涉嫌贪污犯罪者,将根据其贪污金额大小以及其它具体情节轻重进行处罚。首先是贪污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其它较为严重缺陷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其次,当贪污数额庞大和/或涉及其他严峻问题时,可能会被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在此期间除了罚款外,还有可能被没收个人财产;至于最高等级的情形——贪污金额极其巨大或具有其他极端严重情节时,犯罪者将会面临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高额罚金乃至个人全部财产将被没收的后果。《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2024-05-13
    88人看过
  • 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1、特殊防卫首先要具备建立正当防卫的原因。时间、对象、主观四个基本条件。2、特殊防卫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只有在防卫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才能设立特殊防卫的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殊防卫。3、实施专项防卫要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时间不当。即使遇到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非法侵权结束后继续打击非法侵权者。4、只有当上述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即防卫人为保护人身安全进行防卫时,才能成立特别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则不能成立特别防卫。相关知识链接:特别防卫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2023-08-16
    58人看过
  • 民政部门主管的评残补评残对象包括哪些
    一、民政部门主管的评残、补评残对象包括:1、退出现役的军人(含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2、国家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权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由国家补贴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编制内已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无军籍的工作人员);3、授予警衔的行政编制人民警察;4、参战的伤残民兵民工;5、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6、因维护社会治安负伤致残的无工作单位人员。二、评定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2、《伤残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年第2号);3、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总后勤部关于印发《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民发[2006]110号);4、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
    2023-05-05
    10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所规定的义务,还有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裁定中确定的由行政相对方履行的义务。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实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类是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人。4、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一、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是多久根据《行政强制法》第
    2023-03-21
    20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特殊法人企业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 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像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应该归入这... 更多>

    #特别法人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时包括哪些情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5
      1、我国人民法院应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缺席审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案件以及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案件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
    • 民政部收养新规包括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9
      领养婴儿,必须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合法收养婴儿,否则,民政部收养新规是不能办理收养手续的,民政机关不会给出具。 私自收养的婴儿,双方的行为都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领养人要退回,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要送回民政局,则一般不允许,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是从民政局领养的,而民政局不给办理领养手续,则可以将婴儿送回民政局。
    • 特别代理包括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12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委托人委托的代理人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等权利。
    •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包括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3-24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包括如下:1、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2、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而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3、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 特别法人包括什么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1、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