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是不是就成为诉讼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22:03:14 219 人看过

鉴定结论并不是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当然证据。是否成为医疗赔偿诉讼的证据还取决于法院对该结论的审查以及对全案证据的判断。司法实践中,尤其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往往并不据此判决不赔偿,而是依据不同的法律和证据判决。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专门的技术鉴定机构对医疗单位所致的损害事件进行技术鉴定所作的认定意见。

根据《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工作,由医学会组织。在民事诉讼当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属于专家证言,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法院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审查权。法官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审判经验,审查医疗事故鉴定人员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组织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做出自己的判断,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同时,在医疗事故侵权案件审理中,还存在着没有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也可直接认定医疗机构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可能。在受害人提出侵权诉讼之后,证明了医疗行为违法和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法院对因果关系和过错实行推定。如果被诉的医疗机构不予举证否定因果关系和过错,只要法官经审理认为这一推定并不违背客观规律,当然就可以直接认定侵权责任成立。

由此观之,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仅仅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人民法院对其具有法定的审查权,既可以采信它,也可以否定其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鉴定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诉讼程序是什么,医疗纠纷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诉讼程序是什么医疗事故产生赔偿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人要写起诉书,收集相关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医疗纠纷诉讼的证据有哪些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023-06-17
    356人看过
  • 鉴定的是不是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一、鉴定的是不是医疗事故如何鉴定鉴定的不一定是医疗事故,而医疗事故的鉴定方式如下: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发生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且具有人身损害事实是该方式的启动前提,启动的主体为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2.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这是指对于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方当事人虽然对医疗损害事实及其形成原因、损害程序、医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序等未能达成共识,但是双方同意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二、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当事人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再次鉴定仅限于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且当事人应当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
    2023-05-22
    403人看过
  • 如果是医疗事故没证据能做鉴定吗?
    一、如果是医疗事故没证据能做鉴定吗?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如下: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
    2024-01-26
    445人看过
  • 医疗事故案件的重要证据:医疗鉴定
    医患事故案件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般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认定是否医疗事故及损害后果。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可以在庭审中进行质证,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组成员出庭,由法庭决定是否采信鉴定报告。而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般应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该类案件争议的焦点往往是“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及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这也是认定案件事实和当事人责任的难点问题。如果这一问题解决了,案件的实体处理也就基本上有了定论。由于舆论的广泛宣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其在诉讼中的重要性已经被人们所普遍了解。本文重点阐述医疗过错鉴定,该鉴定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当事人的请求,委托专门机构且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损害结
    2023-06-08
    309人看过
  • 哪些病历能作为医疗事故诉讼证据的依据
    一、哪些病历能作为医疗事故诉讼证据的依据能作为医疗事故诉讼证据的依据是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患者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由医生记载下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查体、诊断和处理意见及处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二、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是几年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医疗事故诉讼证
    2023-03-12
    366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可信吗是不是“老子鉴定儿子”?不构成医
    遇到医疗事故时应按怎样的赔偿标准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有什么规定?在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文为您做了详细介绍。老子鉴定儿子、叔叔鉴定侄子、沾亲带故、官官相护。这是社会上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流行说法。作为医学法官,鉴定专家们尽管如履薄冰,仍会面对种种质疑和误解。宋嵩绘是不是老子鉴定儿子全国每年鉴定数量达上万例,约80%是首次鉴定。首次鉴定结论约有3/4得到医患双方认可,不需再次鉴定老子鉴定儿子、叔叔鉴定侄子、沾亲带故、官官相护这是社会上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流行说法。自2002年9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一向低调的中华医学会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根据法律,各级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是一块烫手的山芋。一纸结论,字字千钧。作为医学法官,鉴定专家们尽管如履薄冰,仍不免会面对种种质疑和误解。程序公开透明,是医疗事故鉴定的重要
    2023-04-26
    188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诉讼如何收集证据?
    一、医疗事故诉讼如何收集证据?由于在医疗纠纷中取证比较困难,患者一方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及时、有效地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医疗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合法要求。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在场,如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还应由医疗机构通知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切记复印和封存所有能复印和封存的资料,并由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4、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5、如案件将要或已进入诉讼程序,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或调查取证。因为患者能复印的病历资料是有限的,而医院有些病历资料的撰写不需经患者签字确
    2024-02-07
    265人看过
  • 事故医疗是否需要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只有需要鉴定的时候才进行鉴定。一、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各级地方医学会及中华医学会。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由于是分级鉴定的,鉴定后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分别是XX市XX区医疗事故鉴定书,或者是XX市、XX县医疗事故鉴定书。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
    2023-02-28
    216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诉讼医疗机构要提交的证据
    1、书面陈述或答辩;2、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资料原件;3、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4、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5、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6、与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7、建有门诊、急诊病历档案的医疗机构还要提交患者的门(急)诊病历。一、医疗事故的证据认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案件中,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专家鉴定结论之外,还需要注意收集以下几方面的书证或物证: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
    2023-02-25
    48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诉讼时间多长就不能诉讼了
    一、医疗事故诉讼时间多长就不能诉讼了医疗事故诉讼时间超过二十年的就不能诉讼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短期诉讼时效经过后,当事人依然可以提起诉讼,但义务人可以提出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限多长时间如果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该在医疗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鉴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医疗事故造成死亡的,如果是对死因有异议的,应该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
    2024-01-10
    201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属于民事诉讼吗,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一、医疗过错鉴定属于民事诉讼吗医疗过错鉴定不属于民事诉讼,医疗过错鉴定,只是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之一,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二、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
    2023-04-18
    265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认定不是医疗事故怎么办?
    我认为我妻子的病情十有八九是医疗事故。有两个原因:原因一:子宫缝合针脚密集,导致血液不循环,使组织坏死;原因二:手术器械消毒不完全,导致伤口感染。第一次做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地级鉴定机构,认定不是医疗事故,但疑点很多:疑点一:剖宫产当天,我妻自然生产已有三四个小时,小宝宝不能自然出生,院方医师建议立即做剖宫产手术,我及我的家人立即同意手术,而院方迟迟没有将我妻送上手术台,我询问院方知道当天手术很多消毒抱不够用,消毒抱迟迟没有送来,而接纳我妻入院的医师也迟迟不见,经询问才知她还在赶集,不知过了多久消毒抱送来了,院方有一医师提过,情况紧急,消毒时间都还没有到。这会不会是手术器件消毒不完全,导致伤口感染的原因?疑点二:剖宫产手术终了时,我妻子听到院方医师说逢合子宫的羊肠线断过几次。这是不是子宫缝合针脚密集,导致血液不循环,使组织坏死的原因?疑点三:剖宫产主刀医师在手术前刚赶集回来,她称与一妇女发生
    2023-06-08
    442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证据的申请方式是什么?
    当前在我国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直接向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所属的当地所属医学会申请,第二种则是向当地所属的有关卫生部门申请鉴定,最后一种就是走法院起诉流程了。再根据医疗事故又可以分为初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则鉴定可以申请的有关部门也会有所不同,初次鉴定基本都在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所属的当地医学会进行,当双方中有任何一方对初次鉴定的判决有异议的话,每一次鉴定的时间节点都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省级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为医学会鉴定的最终结论,如若双方还有异议,则需要走法院起诉流程。一、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人是什么在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之前,我们国家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最主要的是《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卫生行政机关来组织进行的,经过一段时期,患者意见很大。鉴定又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是由社区的市级医学会,以及省自治区
    2023-06-29
    266人看过
  • 医疗鉴定:医疗事故案件中的必备证据
    医患事故案件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般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认定是否医疗事故及损害后果。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可以在庭审中进行质证,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组成员出庭,由法庭决定是否采信鉴定报告。而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般应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该类案件争议的焦点往往是“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及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这也是认定案件事实和当事人责任的难点问题。如果这一问题解决了,案件的实体处理也就基本上有了定论。由于舆论的广泛宣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其在诉讼中的重要性已经被人们所普遍了解。本文重点阐述医疗过错鉴定,该鉴定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当事人的请求,委托专门机构且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损害结
    2023-07-02
    26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致死走诉讼还是医疗鉴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4-09-18
      通常情况下,应当首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若经鉴定确定系属医疗事故,则可根据此鉴定结论向当地法院发起诉讼,并有权要求相关医院承担相应的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反之,若经鉴定后发现并非医疗事故,但医院对于损害的产生存在过失行为,则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请求医院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且未得到赔偿的情况下,患者或其家属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书里提出医院有过错,是否能做诉讼的证据?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证据当然可以做,但是否有利就很难说。不构成医疗事故往往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判医院无责。当然跟法官也有很大关系。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性质是怎样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性质是怎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中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中也是关键的证据。尽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结论并不当然是诉讼的证据,需要经过质证才能作为证据适用,但是,由于医学
    • 医疗事故诉讼如何举证,怎么为医疗事故诉讼举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3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它的内容,一是行为责任,就是由谁举证,二是后果责任,就是举证不能和举证不足的后果究竟由谁承担。那么医疗事故诉讼如何举证,怎么为医疗事故诉讼举证?
    • 是否当然就成为诉讼的证据?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当然成为诉讼的证据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并不是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当然证据。是否成为医疗赔偿诉讼的证据还取决于法院对该结论的审查以及对全案证据的判断。司法实践中,尤其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往往并不据此判决不赔偿,而是依据不同的法律和证据判决。摘自《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