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层层转包,谁能为受伤工人索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2:15:26 154 人看过

在建设工程的实际施工中,由于事故、操作不规范等原因,会造成工人受伤或受伤。在这种情况下,受伤工人及其亲属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实际施工单位、分包商和用人单位追偿相应损失。

1。如果工人受伤,他可以直接向实际施工人员索赔。参与建筑工程的工人一般都是由实际的施工人员雇佣,如合同工长和小型建筑公司。无重大过失或者故意伤害的,由实际施工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实际施工承包商不赔偿或无力赔偿,受伤工人也可以向分包商、总承包商和业主要求相应的赔偿。

虽然劳动者与上述人员或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雇佣关系,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人单位和分包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接受合同或者分包业务的,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用人单位有资格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在分包过程中,受伤职工不仅可以向实际施工单位索赔,还可以向施工项目的分包商、总承包方和发包方索赔。

在实践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向谁索赔。如合同工长无力赔偿或已逃跑,受伤工人可向承包公司和有赔偿能力的施工单位索赔。谁先来谁后不成问题。简言之,谁有钱谁来买单。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施工律师协助索赔,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最高赔偿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澳头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引纠纷工人大闹承建商
    去年6月,10多名江西人集资数百万,承接了大亚湾澳头楼盘升景园的建筑工地部分项目。今年初,由于工程被多次转包,他们与包工头刘先生发生经济纠纷,150多万元工程款未受到,工人工资也没拿到。3月14日以来,他们多次在工地与承建商发生冲突。大亚湾公安与人社部门介入协调。事发:与承建商保安起冲突江西人郭先生是一名小包工头,去年6月,他和10多名老乡集资数百万元,来大亚湾承接了澳头升景园项目的部分工程。我们是老乡刘文胜介绍过来的,项目的总包是瑞华公司,刘文胜从总包那里承接项目后,再把工程的支架、外墙等项目承包给我们。郭先生说。今年年初,郭先生等人承接的项目基本完工,不过,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尚未结清。我们还有150多万的工程款没有结清,而且,工人的几十万工资没有发。我们多次找刘文胜交涉,但他总说人在江西,不愿意过来。现在我们在这里等了20多天。而且,现在承建商要把我们这些人赶出工地,不让我再继续承接这里
    2023-06-08
    145人看过
  • 工程层层转包发生工伤应当找谁
    华鹏公司受到牵连去年4月20日,陕西籍男子陈某来到镇海区一工地从事电工工作。9月15日,他在进行避雷设施防腐作业时,从爬梯上摔下,造成右肘关节脱位伴骨折和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这个工程项目是由章某承揽的,挂靠在绍兴一家建筑企业华鹏公司名下。2007年年初,章某代表华鹏公司,与一个名叫吕剑锋的人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将该工程部分水电和消防安装项目承包给吕剑锋,陈某就是受吕剑锋雇用来工地打工的。在伤情基本稳定后,陈某找到吕剑锋商量自己受伤赔偿之事,但吕剑锋表示,他是向华鹏公司承包这个工程项目的,应由华鹏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华鹏公司则认为,他们从未雇用过陈某,双方之间也不存在着劳动关系,陈某受伤与公司无关。今年3月10日,陈某向宁波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确认其与华鹏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案作出裁决,陈某的主张获得支持。华鹏公司对这一裁决结果不服,
    2023-06-07
    276人看过
  • 工程层层转包工资该向谁要
    病中的民工王春民在向记者讲述欠薪的事儿站在简陋的工棚里,提起工资的事儿,民工们心里就难受一项工程被工程发包方5层转包,结果导致工期结束民工工资迟迟不能结算,快过年了,苦苦等候着自己工钱的民工在寒风中愤然发问——工程被层层转包我们的工资该向谁要带病苦苦盼工资盼到何时是尽头我已经生病十多天了,可每每听到老板说要给我们结算工钱,就想着只要能尽快拿到工钱,让一家老小能过个好年,受点苦不算啥。可是从2005年12月25日到现在,已经快半个月了,老板光是承诺发工资,就是不兑现。我们已经被谎话给骗怕了,要是到了春节还不能拿到工钱,一家老小的吃喝家用可该咋办?2006年1月7日19时30分许,来自周口鹿邑的民工王春民病恹恹地躺在新乡一所大学东校区工地的工棚里,苦苦地等着自己的工资。听到王春民的一席话,守候在一旁的90多名工友眼中闪动着泪花。正在为工友晚饭而一筹莫展的厨师王生德擦了擦脸上的泪水,捧起盛在一只
    2023-06-10
    310人看过
  • 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第19条规定,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此外,劳动部办公厅1994年4月4日《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关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未汇报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
    2023-06-09
    131人看过
  • 工程违规层层转包民工受伤反成被告
    许昌民工刘某在经过层层转包的住宅楼工地上摔成高位截瘫,被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又经过行政复议、两级行政诉讼、劳动仲裁,工程原中标单位河南省某建筑公司却又提起民事诉讼,将刘某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双方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河南省某建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近日,这例特殊劳动争议案件在郑州高新区法院作出宣判,确认原告河南省某建筑公司与被告刘某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对原告关于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主张,该案不予审理。2003年4月21日上午10时许,被告刘某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告河南省某建筑公司中标承建的悉尼阳光工地7号住宅楼安装排水管时,因排水管突然断裂,刘某从三米多高的架子上仰面摔下。后经医院诊断为颈四椎体粉碎性骨折,颈髓损伤,高位截瘫。2003年10月20日,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刘某在河南省某建筑公司中标承建的悉尼阳光工地7号楼摔下,为因工受伤。河南省某建筑公司不服,向河南省劳
    2023-06-10
    252人看过
  • 工程层层分包中雇员受伤谁来担责?
    总承包人需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如果总承包人明知建筑施工承包人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总承包人应当对劳动者受到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责任。据你描述,你是柯某雇来进行现场施工的,双方约定了工资报酬,故两者形成雇佣关系。你在从事雇佣活动时遭受人身损害,主观上并无重大过失或故意,柯某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某建筑公司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永固公司,永固公司又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柯某,两家公司具有一定的过错,故发包方某建筑公司、永固公司应与柯某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包工头柯某应赔偿你的各项经济损失,发包方某建筑公司、永固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根据第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
    2023-03-04
    84人看过
  • 工程层层转包出事故谁担责
    案例A:工人施工时坠亡雇主业主均担责施工过程中,吊机固定绳突然断裂,加上施工楼房外围未搭建作业竹架及安全防护网,林某踩空后从四楼楼板摔下,不幸当场死亡。林某的家属将业主叶明(化名)及雇主叶森(化名)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对林某的死亡进行赔偿。面对林某家属的诉讼请求,业主叶明表示,林某对吊机安装及使用不当直接导致其死亡。此外,在水泥倒板过程中,自己的楼原本搭有脚手架,但是因为四楼楼板水泥浇筑发包给叶森时,叶森认为脚手架会影响吊机使用,所以拆除了脚手架。对于林某的死亡,叶明认为自己将工程发包给了叶森,自己作为业主对于林某的死亡没有过错。而雇主叶森则认为,其家属称自己是林某雇主并不符合事实。法庭上,他表示林某生前与自己等人合伙帮人家倒水泥板多年,报酬都是平分,自己和他是合伙,并不存在雇佣关系。法院审理查明,此案涉及工程发包价格为6200元,由叶明发给叶森。发包过后,叶森联系了工人进行施工。事发当日,
    2023-06-08
    421人看过
  • 如何定性建筑业层层转包
    什么是分包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什么是转包:转包则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常见的转包行为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别人
    2023-06-15
    437人看过
  • 工人工伤层层转包责任划分比例
    1、工伤,指工人在生产劳动及工作过程中因工受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工伤,其全部的医疗费以及其过程中的所有伙食费和路费等都需要由企业来负担,同时在就医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如果出现伤残情况,还需依法给予抚恤费和工伤补助费等。2、而在工人工作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层层转包的雇佣形式,那么什么是层层转包?层层转包指一个工程的承包商以招标或采购的方式在工程中获得工程合同的行为,与中标者签订合同之后并不实际对该工程承当责任与履行义务,中标者又再次将工程向其他承包商用上一家企业的同种方式将工程转出去,并也不对工程合同承担实际的义务,并继续这样转,以此类推,就是层层转包。中标某承包商或者制造商,在其工程中,通过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最终中标或获得合同的行为。3、而在层层转包的过程中,若是工人因工受伤,对于各级承包商需要承担的责任划分比例其实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法院一般视案件情况以及当事人们的协商意愿来判决各自
    2023-04-03
    229人看过
  • 谁是建筑工程多层分包的实际建造师
    谁是建筑工程多层分包中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出现的一个概念,最早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以下简称解释)。《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不合格的实际建造师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分包,违反建筑工程分包或者实际建造师不合格,以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第二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起诉总承包人、承包人。”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承包人对分包人或者违反分包合同的分包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建造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分包人或者非法分包人为当事人。尽管解释中没有明确界定“实际施工人员”的概念,从这四条可以看出,“实际施工人”是指在依法被认定为无效的施工合同中,实际完成工程施工
    2023-05-07
    196人看过
  • 讨薪受伤民工停药工程层层转包埋下纠纷祸根
    来自娄底新化白溪镇的陈明山和龚厚山在讨薪时被打伤,目前,由于无力支付高额药费,已经被停药多日。被打成肋骨骨折的龚厚山伤势未愈,因停药每天疼痛不已,如不及时治疗,有造成二次伤害的危险。1受伤民工没钱治疗责任人迟迟未露面11月16日上午,记者在长沙市一医院看到,11日进院的两个受伤民工,至今仍暂住在急诊科的留观室。因为缺钱,医院要求做的相关检查至今还没进行。由于一直没支付费用,医院已经停药,他们现在时刻经受着伤口剧痛的折磨,一筹莫展。现在派出所也不给钱,要受伤方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待事情调查清楚后再给钱。一直在协调的包工头龚战辉说,现在两个伤员已经花费了8000多元,已经没钱继续接受治疗了。据了解,在治疗过程中,他已先后3次从派出所拿到了5000元的治疗费。福圣园项目经理刘某的助手周总在电话里表示,出于人道主义,他已给派出所支付了1万元的医药费。他同时表示,对于打人事件他不清楚。2工程层层转包
    2023-06-07
    429人看过
  • 工程层层转包血汗钱被“卡”
    国家明文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不得转包。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南宁市仍然存在房屋建筑工程转包的现象。工程转包除引起工程质量问题外,还是直接导致劳务人员工钱被拖欠的罪魁祸首。事件点击承包项目血汗钱难讨因为得不到工钱,被催急的包工头田德勋连夜逃跑。2006年12月27日晚上11时,劳务人员闯到民族青秀路口的一工地拉闸,导致该工地被迫停工一个多小时(2006年12月29日本报曾作报道)。12月28日上午,逃跑的包工头田德勋拿着一份协议书找到记者诉称,2006年8月26日,他从一个姓钱的老板手中承包到一工地底板基础混凝土浇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田德勋曾多次找钱老板结算工钱,钱老板却叫田德勋自己与施工项目方协商。可项目方又称田是跟钱老板签下的协议,应找钱老板要钱。田德勋就这样被踢来踢去,最后选择逃跑。扣押工钱追究质量责任2006年5月12日,工程转包的受害者罗海生,从承包人周石毅处承包到广东中南物业发展总
    2023-06-07
    492人看过
  • 工程层层转包引发欠薪纠纷
    因工钱没有着落,农民工只能酱油泡饭填肚子,包工头说自己在垫资发工钱,而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却表明,钱款已发到包工头手上。1月18日下午发生在武鸣的这起讨薪纠纷,据相关调查是层层转包惹的祸,应引起相关各方思考。农民工:酱油泡饭度日难1月18日下午,十多名农民工欲进入武鸣县人民医院里面的建筑工地讨薪,被保安阻拦,双方发生争执和摩擦。来自湖北的民工张小兰向记者诉苦说,2009年8月下旬,他们来到武鸣做工。做工前已跟包工头张继明说好,先每星期付200元基本生活费,工程做完时再以120元/天的标准结算工资。可做工后,生活费渐渐由每周200元减少至100元,最近包工头分文不给,他被拖欠4000多元。工人们无奈只能以酱油泡饭或清水挂面果腹,苦苦等待拿到工钱后回家过年。有些工人等不及,已经拿着欠条离开了。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们也不知道,包工头说没拿到,我们也没有办法。工人黄某说。包工头:为发工钱垫7万18
    2023-06-07
    100人看过
  • 层层转包被欠工程款怎么办
    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24-05-14
    81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层层转包后有工人受伤找谁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
      建筑领域包括装修工程领域工程被层层转包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旦工人遭遇工伤事故或人身损害,如何维权,找谁赔偿,是许多工友关心的问题。对于这位受伤的工友来说,有两个维权途径。一是通过雇佣人身伤害赔偿程序来处理。目前我国对人身伤害事故赔偿作出规定的主要是《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法院对人身损害、精神损害的司法解释。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工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如果走这个途径维权,维权对象是包工头、承包工程的A老
    • 建筑工程层层转包,遇事故如何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此外,劳动部办公厅1994年4月4日《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关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包工负责人未汇报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 层层转包工伤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19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及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等。。
    • 建筑工程层层转包纠纷起诉状注意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03
      (一)首部应依次写明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要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 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
    • 工程层层分包中雇员受伤谁来担责?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同时,依照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