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借款费用账务处理实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9:40:32 144 人看过

甲、乙两家企业是关联企业,2008年甲企业投资乙企业700万元,拥有乙企业100%的股份。2009年1月1日,乙企业从甲企业借款2000万元,期限为1年,年利率5%。

乙企业所有者权益构成及税务分析如下:1月~6月,每月实收资本5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万元。

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的规定,权益投资为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所有者权益金额。如果所有者权益小于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如果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小于实收资本(股本)金额,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金额,税法上的权益投资大于或等于会计上的所有者权益,税法上的权益投资按照取数从大的原则处理。

1月~6月所有者权益小于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权益投资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计算,则权益投资为600万元。

7月~12月,每月实收资本6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万元,所有者权益大于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则权益投资为800万元。

计算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权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12=(600×6+800×6)/12=700(万元)

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2000万元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2000/700=2.86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2000×5%×(1-2/2.86)=30(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二条规定: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假如甲企业实际税负高于乙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甲企业已经将全部利息收入按照高税负交纳了企业所得税,本着公平税负的原则,对乙企业支付给甲企业的利息支出可以全部扣除。如果甲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乙企业,则30万元的利息支出不可以当年扣除,也不可以转到以后年度。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乙企业会计处理如下:借:财务费用1000000贷:应付利息1000000纳税调整:假如甲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乙企业,税法上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为70万元,会计上列支的利息为100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此30万元差异不属于暂时性差异,而是永久性差异,应该按照调表不调账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甲企业实际税负高于乙企业,则不产生财税差异,不进行纳税调整。

对于甲企业来说,关联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四条规定: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说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包括借款方不得扣除利息支出,以及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金额。

假设乙企业从甲企业借款2000万元,期限为1年,年利率5%,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相同。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财务费用1000000

假设乙企业从甲企业借款2000万,期限1年,年利率5%,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财务费用800000

资本公积200000

纳税调整:关联企业之间融资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收入,显失公平。为防止上市公司操作利润,会计上将其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由此产生的财税差异分析属于永久性差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涉税处理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涉税处理:1、关联企业之间借款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关联企业之间无偿借款应视同销售,自然人无偿借款给企业不征收增值税。2、企业与企业或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3、关联企业无偿借款,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一、借款合同是属于无偿合同吗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二、同一公司法人就算关联企业吗同一个法人有两家公司,不一定是关联企业。总公司与子公司、或者控股公司与被控股公司这类企业属于关联企业,即两个企业之间有隶属关系。而一个法人开有两家公司,但这
    2023-03-20
    332人看过
  • 企业与企业之间借款利息账务处理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性质,具体利率与自然人借贷规定一样,借款利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标准。超过法定范围的,出借人主张要求支付的超过部分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一、网上贷款时什么意思?网上贷款是指通过网络完成认证、记账、清算、交割等所有流程,不出家门就能实现借贷的目的。一般来说,网上贷款的额度都不高,没有抵押贷款,纯粹属于信用贷款。根据有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该要予以支持。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已经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率协议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3-03-12
    226人看过
  •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账务处理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性质,具体利率与自然人借贷规定一样,借款利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标准。超过法定范围的,出借人主张要求支付的超过部分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一、债务利息法院如何认定如果借贷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利息,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的4倍,如果超出的,超出部分无效。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主张利息不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第二十五条出借人
    2023-03-07
    419人看过
  •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收入账务处理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性质,具体利率与自然人借贷规定一样,借款利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标准。超过法定范围的,出借人主张要求支付的超过部分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一、个人借款利息是多少是合法的个人借贷利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合法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民间借贷的高额利息受保护吗按实际情况,对于民间借贷的高额利息,只有符合规定的部分受到法律保护,而
    2023-03-13
    279人看过
  • 关联企业借款要合同吗
    关联公司之间进行借款是需要依法签订协议的,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一、二套房公积金的还款政策是什么?1、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2、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
    2023-03-08
    114人看过
  • 关联企业间借款合法吗
    关联公司之间借款一般是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6条、第153条、第154条的规定,关联公司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以下情形借款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六)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借款合同。(七)出借人与借款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借贷行为。一、民间借贷有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023-03-05
    126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涉税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1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涉税处理如下: 1、企业向股东或与其他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借款数量不能超过其在企业的投资额的2倍。 2、应签定借款合同,并取得税务局代扣的利息票据。 3、履行关联借款的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借款需要在《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融通资金表中反映。 4、企业向关联企业或投资者或公司股东借款,必须按照市场价值支付利息。
    • 用借款做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1、用借款做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是:(1)收到借款: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A(2)A经股东会决议申请成为股东,且工商备案,确定为实收资本的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2、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与其注册资本相一致。我国企
    • 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有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2
      关联企业借款利息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
    •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涉税处理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7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涉税处理如下: 1、企业向股东或与其他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借款数量不能超过其在企业的投资额的2倍。 2、应签定借款合同,并取得税务局代扣的利息票据。 3、履行关联借款的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借款需要在《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融通资金表中反映。 4、企业向关联企业或投资者或公司股东借款,必须按照市场价值支付利息。
    • 关联企业借款利息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4
      关联企业借款利息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