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7:12:17 96 人看过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一、不签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后果

不签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后果主要有:

1、用人单位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就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以及被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的风险;

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1、通知解除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旬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劳动者只要提前通知即可而没有别的限制。这种情况下,固然劳动者可能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但在没有贸易秘密条款商定的情况下,没有对单位的损害赔偿责任。

2、随时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商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前提的。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但分歧错误单位负任何的违约或者赔偿责任(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可能会碰到赔偿单位招聘费的可能),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造成损害的,并应当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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