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案件属于生态环境损害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22:23:58 421 人看过

属于生态环境损害诉讼有: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后果的。

一、环保一刀切现场可以投诉吗

可以投诉,向生态环境部打举报电话。围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以及平时不作为,上级督察检查时,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一刀切”方式应对等问题进行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

二、国家在哪些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三、环境污染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的特点包括:

1、以无过错原则为归责原则;

2、实施因果关系推定;

3、污染者与第三人不承担真正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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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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