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让探望子女应该怎么处理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8:30:43 442 人看过

一方不让探望子女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一、离婚后如何争取探视权?

离婚后探视权的争取:

1、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不给探视小孩可以打110吗

不给探视小孩可以打110。如果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的,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的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三、离婚后爷爷奶奶有探视权吗?

离婚后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探视权针对的直接主体是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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