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丹东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受理条件
未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要驶出本行政区域
二、丹东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办理材料
拖拉机运输机组须提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
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所有人身份证明。
三、丹东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丹东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八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
第一百二十一条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17日国务院563号令,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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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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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悬挂牌照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如何操作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7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悬挂牌照。拖拉机上道路行驶,联合收割机因转场作业、维修、安全检验等需要转移的,其操作人员应当携带操作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二)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四)患有妨碍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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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如何认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应当悬挂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拖拉机挂车车厢后部应当喷涂字体规范的放大牌号,并保持清晰。专营运输和兼营运输的拖拉机应当在机组指定位置上贴反光标识,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应当在其机身指定位置上贴反光标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和变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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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应当悬挂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拖拉机挂车车厢后部应当喷涂字体规范的放大牌号,并保持清晰。专营运输和兼营运输的拖拉机应当在机组指定位置上贴反光标识,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应当在其机身指定位置上贴反光标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和变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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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需要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3根据第八条的规定,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依法登记并领取号牌和行驶证。但是,机动车从出厂或者进口到购买人上道路行驶,中间还有一个运输、销售的过程。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机动车以后,在申请登记前的这一段时间,也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如返回住所、前往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等。对于这些尚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实行临时通行牌证管理,是整个机动车牌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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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2、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3、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4、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5、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