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代位权时,债权是不是必须到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2 02:15:09 366 人看过

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不一定需要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债权人债权未到期,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行使代位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此规定是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2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出质是必须到期的债权吗
    债权质押生效要件如下所述:(一)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首先,以不存在、无效的、已经消灭的合同债权设定质押,即为标的不能,质押无效。其次,存在法律瑕疵的债权亦不宜质押,如可变更、可撤销的债权。此类债权在被变更、撤销前,效力待定,有不可预测性,最终会给质权人带来风险。最后,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不宜质押。此类债权中,质权人主张第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请求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担保的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不宜质押。(二)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当主债务人违约,债权届时未得清偿时,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就获得了出质债权的请求权,要求第三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此时,相当于出质债权的权利主体发生了变更,即质权人取得了出质债权之权利人的地位,成为第三债务人的债权人。这与债权转让并无二致。而依各国法律规定,不具可
    2023-08-16
    314人看过
  • 行使代位权必须取得什么证据
    一、行使代位权必须取得什么证据1.有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比如借条、合同。2.债权已经到期的证据。3.债务人和其他人有债权关系,且债务人不行使到期权利的证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代位权的行使方式是什么代位权的行使方式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三、代位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10-25
    352人看过
  •  代位权行使或受到期债权影响的不确定性
    即使到期债权存在不确定性,也不会影响代位权的行使。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应当行使却未行使对第三人(次债务人)的权利,且该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保全自己的债权。因此,代位权可以在债权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时仍然有效。即使到期债权存在不确定性,也不会影响代位权的行使。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应当行使却未行使对第三人(次债务人)的权利,且该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保全自己的债权。 【 疑 问 】 到 期 债 权 不 确 定 性 如 何 影 响 代 位 权 行 使 ?代位权诉讼是债权人为了实现自身权益而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诉讼。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的债权具有不确定性,即债权人的债权是否能够得到清偿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这种不确定性对代位权诉讼的审判和执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首先,债权人的债权不确定性
    2023-09-06
    391人看过
  • 债权到期前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法有哪些
    一、债权到期前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法有哪些债权到期前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债务人对相对人享有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可能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其具体方法是:1、可以债务人的名义,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这是典型的代位权形式的方法。2、相对人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代债务人之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将该债权纳入破产财产清偿范围,期待在破产清算中实现债权。3、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例如符合条件的,可以请求查封、冻结财产等。后两种方法超出了传统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其目的仍然是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保护自己的债权,是针对实际情况所作的规定,对于保全债权人的债权具有重要意义。二、债权到期前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536条规定,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
    2023-06-15
    63人看过
  • 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1、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2、代位权的行使:(1)代位权行使的方式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决,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代位请求。(3)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3、代位权行使后的效力: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
    2022-11-18
    351人看过
  • 代位权行使主体是谁,如何行使代位权
    一、代位权行使主体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当某一债权人已行使代位权后,其他债权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次行使代位权。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将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时候,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如果违反此项注意义务造成损失,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二、如何行使代位权1、《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为了保护债权的实现,《民法典》规定了代位权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债权的相对性,从而使债权及于第三人。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
    2023-04-05
    269人看过
  • 行使撤销权是不是要求债权到期
    一、行使撤销权是不是要求债权到期行使撤销权不要求债权到期,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只要是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因为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等方式受到影响的,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同时满足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客观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主观要件:(1)债务人的恶意。(2)受益人的恶意。《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
    2024-01-15
    71人看过
  • 赌博欠债是否行使代位权
    赌博欠款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请求次债务人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首先,父债子还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上,父母与子女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两人不因血缘和亲属关系的存在而混同。双方都有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的权利,
    2023-05-06
    464人看过
  •  代位权在借款到期后是否可行使?
    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债务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实施代位权。但行使代位权必须符合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从权利;并且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债务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实施代位权。但行使代位权必须符合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从权利;并且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代位权诉讼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到 期 债 权 实 现 受 阻 , 能 否 行 使 代 位 权 ?在代位权的行使过程中,债权人需要充分考虑次债务人的利益保障。因此,债权人应当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代位债权)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被代位债权)均已到期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代位权。这是根据素材2中的内容得出的结论。同时,债权人还需要灵活适用代位权规定,以确保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次债务人的利益保障。
    2023-09-27
    191人看过
  • 代位行使抵押权:债权人是否有权代替债务人?
    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抵押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抵押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抵押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
    2023-12-10
    414人看过
  • 主张代位权是否要到期债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不一定需要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债权人债权未到期,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行使代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一、代位权须以生效判决为前提吗代位权并不是以生效判决为前提条件,例如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
    2023-04-03
    151人看过
  • 债权代位权的行使时限是否有法律规定
    在代位权的行使方面,法律并未设定明确的时效规定。然而,如若债务人为怠于行使其本身所拥有的债权或与其债权密切相关的从权利,从而严重阻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得以顺利实现的话,债权人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可其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针对相对人(即,债权人的债务人)的特定权利,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那些专属债务人自身权利之举才不在代位权行使的涵盖范围之内。而在具体行使的过程中,代位权限于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上限进行把握。此外,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必要费用,均应由债务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
    2024-08-10
    417人看过
  • 代位权债权人行使权利的对象是谁?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务人行使。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其他债权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次行使代位权。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将债权人视为共同原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应当履行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违反本注意义务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怎么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以下几点:1、债权人代位权的主体是债权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2、债权人的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3、代位权行使后的效力: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的,次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消除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2023-07-15
    452人看过
  • 在哪些条件下就必须行使代位权呢?
    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从权利,影响了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条件下,才能行使代位权。行使代位权以债权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为限,并且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一、行使代位权一般需要具备哪些法律要求行使代位权一般需要具备法律要求: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应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懒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无法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对债务人的债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
    2023-06-23
    39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必须经过法院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1
      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经过法院。 2、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所以债务人行使代位权必须是以自己的名义向提起代位权诉讼。
    • 行使代位权是否必须经过授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5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经过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所以债务人行使代位权必须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代位债权有效吗?必须到期才行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7
      债权人应当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到期时行使代位权。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属于债务人本人的除外。【相关延伸】问:代位权成立有什么效果?|答: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债务人的相对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
    • 代位权行使的途径必须是诉讼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6
      必须通过诉讼行使代位权,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这样才不会侵犯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权益,才能避免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第三人之间因此产生纠纷。 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需要向法院起诉,并且是向法院申请以本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 代位权必须以的名义行使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权人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必须以债权人的名义行使,因此它与代理人的代理权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