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效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7:01:39 191 人看过

下列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效力: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购房合同无效,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可以解除;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可以解除;面积误差,可以解除;规划设计变更,可以解除;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可以解除;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解除。

一、开发商违约购房者能退房?

开发商违约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情形的或双方协商一致购房者能退房,可以退房的情形有: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二、购买的期房如何才能退房

期房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所谓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人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则一般情况下购房者能达到退房的目的。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可以退房的条件。法定退房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购房合同无效

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即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

(二)套型、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的,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

(三)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

已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应在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可选择是否退房。若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四)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导致退房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三、什么情形可无条件退房

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下列情形可以无条件退房:

1、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2、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3、购房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开发商欺诈订立的。

4、按揭不能的。

5、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的。

7、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使用的。

8、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9、户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的。

10、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的。

11、开发商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超过约定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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