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担保决议回避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8:02:39 327 人看过

一、股东担保决议回避原则是什么?

1、“为股东提供担保”。股东涉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若该股东违反该项规定从而形成的股东会决议,其表决将被认定无效。

2、“与股东自我交易”。在股东(大)会,决定批准公司是否可以与股东之间进行交易时,该股东不得行使表决权。

3、“让股东取消资格”。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后,股东拒不履行的,股东会可以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决议过程中,该股东不得以其所持有的股份进行表决。

4、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二、适用股东表决权回避的注意事项

1、违反股东表决权排除的股东会决议并不当然导致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目前尚无相关法律依据规定违反股东表决权回避的决议属于无效决议,首先《公司法》16条虽然规定了该回避制度,但是并未规定违反回避制度的法律后果。其次违反该回避制度并不构成规定的无效情节。因此作出的该决议对外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股东会决议决定对股东除名时,拟被除名股东虽在决议时不享有表决权,但公司必须按照法定程序通知该股东出席参加会议,这是因为拟被除名的股东依然有权在会议上享有申诉权、抗辩权和知情权,否则作出的决议将被司法机关认定为不成立。

3、表决比例是除被回避股东以外的其余股份应对的投票数额。被回避表决的股东其股权相应的表决权数不计入表决比例当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5: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公司法如何规定股东会决议回避制度?
    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司法关于股东会决议回避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公司法保密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关于保密协议,是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公司法》中并没有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
    2023-07-16
    103人看过
  • 股东表决权的基本原则
    有限责任公司
    在资合性的现代公司,股东依出资额享有权益,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支配权力与其对公司投资额的多少成正比,因而股东表决权实行一股一票的资本平等、资本民主原则,而非现代人合性的民主社会中一人一票的表决原则。17世纪初,英国东印度公司实行了股东大会制度,采用了一股一票的表决权原则。对于以出资额或所持股份对公司负相应的有限责任的资合性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各国公司法普遍确立了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基本原则:一股一票,资本多数通过。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规定也体现了这一基本原则。如《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第130条又强调"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换言之,股东依其所持股份享有与其股份数同样数额的表决权,这就是股东表决权平等原则,其主要内容为一股一权,多数通过。这里的股东表决权平等并不是指每个股东享有同样的表决权,而是
    2023-06-24
    311人看过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决议谁是原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请求撤销股东会议决议的原告,是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股东,撤销理由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是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二条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第三条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诉讼的,可以列为共同原告。股东会决议的内容依据《公司法》对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2023-06-14
    136人看过
  • 法人担保需要股东决议吗
    需要的,需要经过股东和法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023-04-15
    143人看过
  • 股东平等原则的定义是什么?
    股东平等原则是指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出资额或者股份)而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原则,是民商法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在股份公司法中的具体体现。股东平等原则具体体现在:股东各按其交纳的出资额或所持的股份数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大小、承担义务的轻重与其向公司出资的多少成正比。出资少,享有的权利小,承担的义务轻;出资多,享有的权利大,承担的义务重。股东平等原则对于维护一般股东利益,防止董事、监察人或少数股东独断专横,具有重要意义。什么是名义股东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1、名义股东对内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对外承担隐名股东应承担的一切责任。2、对债权人、对隐名股东、对其他股东按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3、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
    2023-07-20
    476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回避原则是什么意思
    行政回避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与所处理的事务有利害关系,为保证实体处理结果和程序进展的公正性,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请求,有权机关依法终止其职务的行使并由他人代理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回避是行政程序法上的基本制度。它作为一项保障行政公正的法律制度之所以为人们所关注,是因为能满足人们要求受到公平对待那种与生俱来的期待。行政回避作为一个法律制度应当由回避缘由、范围、程序和限制组成。中国行政回避立法不统一的问题必须通过行政程序法加以规范,而行政回避实际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则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行政法律制度来解决。一、范围回避范围是指与哪些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案件当事人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一般认为,回避范围是:1.当事人中有其亲属的。这里的亲属究竟包括哪些人,各国的法律规定并不一致。瑞士《行政程序法》规定“为当事人之直系血亲或三亲等内之旁
    2023-02-12
    424人看过
  • 我国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1。实行回避制度符合我国国情,2。实行回避制度与现代严格、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相适应,3。实行回避制度是加强公务员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为了防止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亲属徇情营私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所采取的一种限制性的措施。包含两个内容:(1)亲属回避。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完善我国公务员回避制度的措施和建议现行的公务员回避制度存在的大量问题必然影响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建设,我国的回避制度应该紧密联系中国的现实国情,更好的进行公务员制度建设。(一)实施回避制度应注意的几个方面1、健全制度。国家人事部1991年1月公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回避的范围、对象、原则及方法。但从执行情况看,并不理想。其中一个原因是这项制度不健全。除了这个《暂行规定》之外,还应建立回避
    2023-07-12
    296人看过
  • 股东决议产生法律效力的原因是什么
    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决议在程序上应当合法,内容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否则可能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主要可以基于以下原因:1。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召集程序。董事会主席通知股东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属于董事会。董事长有权召集董事会会议,但无权直接召集股东会会议。因此,未经董事会讨论决定,董事长无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股东是否按照“通知”出席并表决,不应影响其申请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权利。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股东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公司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这次会议并没有达到这一点,这属于召集程序的缺陷(程序不当)。3。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事项作出特别规定,因此有必要参照公司章程判断决议是否存在瑕疵。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
    2023-05-07
    439人看过
  • 公司法股东回避法公司法股东回避法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回避的情形包含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等。一、关联企业公司法会怎样确定对关联企业公司法确定方式如下:1、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的;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拥有或控制的股份达到25%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的贷款资金占企业实收资本的50%以上,或企业贷款资金总额的10%由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担保;4、企业董事的董事或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一名执行董事由另一家企业任命;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才能正常进行;6、企业生产经营采购的原材料、备件等。由另一家企业控制或供应;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由另一家企业控制;8、与企业生产经营和交易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相关的关系,包括家庭和亲属。二、主动
    2023-06-23
    51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能否作为担保函
    一、股东会决议能否作为担保函公司就对外担保问题作出表决通过的,股东会决议不能作为担保函,公司应该另外出具担保函,并且加盖公章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二、公司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无权处分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股东会作出关于转让股东的股权的决议,持有转让股权的股东本人未出席股东会,也未表示同意转让股权,股东签名为伪造的情况下,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因为股东会干涉了股东依真实意思对表决事项发
    2023-06-19
    241人看过
  • 行政法中的回避原则适用范围是什么
    回避范围是指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案件当事人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一般认为,回避范围是:1、当事人中有其亲属的。2、与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亲属关系的。当事人参与行政程序,有时聘用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处理本案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该代理人之有亲属关系,实际与无异于与当事人的亲属关系,在此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回避,可能会导致案件处理不公。3、在与本案有关的程序中担任过证人、鉴定人的。行政案件在调查程序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证人向调查人员提供了证言,或者以专家的身份就案件的专门问题做出鉴定结论,他们提供的证据成为行政机关处理本案的证据之一。4、与当事人之间有监护关系的。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的监督和保护。这种职责的承担者在法律上称为监护人。5、当事人为社团法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其成员之一的。现
    2023-06-02
    60人看过
  • 什么是担保公司股东
    为了适应担保公司审慎经营的需要,进一步明确担保公司股东资格的监督管理要求,担保公司股东通常需要具备较高的条件。担保公司分为融资性和非融资性。对于融资性担保公司,根据国务院2017年10月1日生效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融资性担保公司股东应当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担保公司股东关联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担保公司股东关联关系认定标准是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08-16
    345人看过
  • 担保效力是否受股东会决议的限制?
    公司为股东担保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影响担保效力。作为效力性强制性规范认定,将会降低交易效率和损害交易安全。以违反股东决议程序而判令合同无效,必将降低交易效率,同时亦给公司动辄以违反股东决议主张合同无效的不诚信行为留下制度缺口,最终危害交易安全,不仅有违商事行为的诚信规则,更有违公平正义。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为长期有效。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2023-07-07
    106人看过
  • 回避原则:三代的价值观
    三代回避原则是指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凡有儿女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人事、监察部门工作。争议仲裁的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回避情节的,可能裁决不公,都可以申请更换他人,以保证仲裁公正顺利进行。是否采取回避措施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
    2023-07-06
    43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如何回避股东担保决议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15
      股东担保决议回避原则包括在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时候,表决的时候应该回避,在和股东进行自我交易的时间,决定是否进行交易的时候不能行使表决权,取消股东的资格的时候不能持有股份表决等。
    • 公司那边让我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大股东回避表决需要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1、从公司法层面看,《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同时,第218条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
    • 股东会决议回避法律依据怎样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7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回避的规定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未经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担保股东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16
      未经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是无效的,因为向公司内的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
    • 股东会决议应遵循哪些原则?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29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xxxxxxxx有限公司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年月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1.同意